4.9% |
产品代码:ZYSY17015 | 产品类别: |
发售起始日期:2017-11-16 | 发售截止日期:2017-11-16 |
产品到期日:2017-12-22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4.9% |
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类 | 风险评级:稳健型 |
销售渠道:移动平板,网上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 币种:人民币 |
“宝盈理财”卓越(私人银行)17015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客户须知
本说明书与《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书》、《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客户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如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客户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请主动要求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南粤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客户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南粤银行相关营业网点咨询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0-961818)。
本说明书所引用的资料及数据仅供客户参考,均不构成对客户的推荐和承诺。
本说明书所有条款解释权归广东南粤银行所有。
一、产品定义
本理财产品是指广东南粤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收益与风险承担方式,为客户提供的资产管理产品。
二、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
“宝盈理财”卓越(私人银行)17015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
代码:GDNY_ZYSY17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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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
经广东南粤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肇庆分行及第二直属支行私人银行客户。 |
产品投资管理人 |
广东南粤银行 |
产品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购买方式 |
通过广东南粤银行相关营业网点及广东南粤银行提供的电子交易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或者手机银行)购买 |
期限 |
35天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发行规模 |
上限4100万元,但实际成立规模以募集金额为准 |
募集期 |
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6日 |
起始日 |
2017年11月17日。理财产品自起始日起息。 |
到期日 |
2017年12月22日 |
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 |
资金投向 |
本期产品募集的资金投资但不限于现金及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流转项目、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投资资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具体以每期产品成立后所披露的实际投向为准)。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流转项目、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投资资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区间,广东南粤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上述规定区间)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4.9%。 |
收益率测算 |
1、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本理财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率(年化)0.02%,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收取管理费(年化)0.02%-1%(若有)。 2、产品到期,若所投资的资产按预期全额收回本金和收益,则扣除相关费用后,客户可获得参考年化收益率。广东南粤银行按照本说明书约定的参考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超过部分将作为投资管理费。 3、若所投资资产未能按照预期全部或部分收回本金及收益,则广东南粤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并根据资产实际处置情况来计算客户应得理财收益,最不利情形是客户本金及收益率为零。 |
认购起点金额 |
私人银行客户600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 |
提前终止权 |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
是 |
税务处理 |
广东南粤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其它规定 |
1、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
2、客户签署《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后,即视为客户同意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在认购日从客户账户中冻结其签约本金,并在募集结束后自动扣划其签约本金。募集期间冻结资金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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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理财产品不可质押 |
三、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客户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客户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收益来源于产品投资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利率变化、资产运作情况的影响。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出让的情况下,则可能影响投资收益,出现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情况。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如因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和相关投资顾问违背相关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信托融资等金融产品会上下波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结束时,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要求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等情况,经广东南粤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6、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收益降低。
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本金及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8、信息传递风险:广东南粤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提前终止”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运作与清算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提前终止”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及时登陆广东南粤银行网站(http://www.gdnybank.com)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0-961818)或到广东南粤银行相关营业网点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请客户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首页的风险提示)
四、理财产品风险评级:R2
内部风险评级 |
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为:R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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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级 |
风险程度 |
适合的客户 |
适合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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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
低 |
保守型 |
风险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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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
较低 |
稳健型 |
稳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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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
中 |
平衡型 |
均衡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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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 |
较高 |
成长型 |
积极进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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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 |
高 |
进取型 |
风险承受 |
(本评级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五、理财本金与收益测算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收益,广东南粤银行对本理财产品不做出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1、理财产品本金与收益率测算
(1)收益测算公式:
理财产品到期收益=投资本金×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理财产品到期支付款项=理财产品投资本金+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客户到期收到款项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客户所得理财收益说明:
(1)若理财产品实现的投资收益率超出本说明书中的对应档次参考年化收益率时,客户所得理财收益为按照本说明书中注明的对应档次参考年化收益率所计算的收益,超出部分作为广东南粤银行投资管理费;若理财产品实现的投资收益率小于本说明书中的对应档次的参考年化收益率时,客户所得理财收益则根据资产实际回收情况计算。
(2)计算示例:
假设客户理财本金为6,000,000元,对应档次的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9%,实际理财天数35天,
A:若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为5.0%,则客户的理财收益为:
客户的理财收益=6,000,000×4.9%×35/365= 28,191.78元
B:若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为4.8%,则客户的理财收益为:
客户的理财收益=6,000,000×4.8%×35/365= 27,616.44元
C:最不利情况客户将损失所有本金。
(上述示例数据均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3)收益测算说明:
收益测算是基于数据引用期间的金融市场相关报价,并不是理财产品的最终收益率。
六、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1、在本理财产品销售期间,若遇政策调整、市场变化致使参考年化收益率无法达到的情况下,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停止销售并退还本金,期间认购资金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2、在本理财产品正式成立后,如果广东南粤银行提前终止产品,广东南粤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账户。
在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本理财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情况下本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客户对应档次参考年化收益率,广东南粤银行按照对应档次参考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出部分作为广东南粤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
3、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广东南粤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东南粤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4、到期清算日: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3日期间,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逢假期顺延。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清算期内本理财产品不计息。
七、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
1、信息披露:广东南粤银行不单独为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的有关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的账单。广东南粤银行根据需要公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客户可到广东南粤银行相关营业网点、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0-961818)或登陆广东南粤银行网站(http://www.gdnybank.com)进行查询。
本理财产品正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广东南粤银行将在网站(http://www.gdnybank.com)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报告。
本理财产品到期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广东南粤银行将在网站(http://www.gdnybank.com)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理财产品到期报告。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广东南粤银行可以根据实际运作情况,通过广东南粤银行网站(http://www.gdnybank.com)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等条款进行调整或者说明。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广东南粤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广东南粤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在广东南粤银行网站(http://www.gdnybank.com)及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信息或以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客户。
2、如本理财产品发生提前终止,广东南粤银行将于实际终止清算日的前3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网点及广东南粤银行网站(http://www.gdnybank.com)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客户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可联系广东南粤银行相关营业网点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0-961818)。
4、投诉热线(4000-961818)。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在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风险。为保障您/贵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监管部门理财业务相关规定,请您/贵机构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并请勾选所购买的产品类型(单选)、风险评级和填写产品期限(单选):
( )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最不利投资情形发生时,客户投资收益为零,您/贵机构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本金为5万元,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理财计划5万元本金不受损失,理财收益将全部损失。
( )本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贵机构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最不利投资情形发生时,客户的本金可能蒙受重大损失,您/贵机构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本金为5万元,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理财计划5万元本金将全部损失。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1级,产品期限为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2级,产品期限为 35天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3级,产品期限为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4级,产品期限为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5级,产品期限为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金融市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金融市场投资品种的价值和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信用风险。产品存续期间,如果发生信托公司违约、挪用信托财产,理财计划所投资的债券、信托计划或其他投资品种不能如期兑付本息,或回购融资人,或同业存款交易对手违约等情况,本理财产品有可能遭受损失。
3.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投资标的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盈利水平,上述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4.流动性风险
(1)如本产品有约定的存续期限,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且本产品可能面临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者选择变现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2)如本产品为可赎回/申购(如:宝盈天利型、宝盈增利型)的理财产品在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非规定时间内的申购、赎回需要在次交易日规定时间内生效,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计划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产品总规模20%时,即为发生巨额赎回/大额赎回,或赎回金额超过累计赎回限额时,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5.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可能将相应延长。
6.再投资风险。广东南粤银行由于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广东南粤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发布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该条款的约定及时登陆广东南粤银行网站或向广东南粤银行理财经理咨询。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使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9.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结束时,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规模要求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广东南粤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在您/贵机构签署本理财产品的客户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独立作出是否认购理财产品的决定。
本风险提示书及相应的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提示方: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客户:
您好!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为便于您/贵机构顺利在乙方办理理财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客户权益内容,选择适合产品并维护自身权益: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首先,请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通过乙方专门为您设计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了解您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产品需求。其次,请认真阅读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销售文件,具体为《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本《客户权益须知》等,然后选择购买与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您在阅读时如有不明之处,可及时向乙方理财人员进行咨询。最后,请关注乙方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与频率以及乙方相关联络方式,如您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时请及时向乙方反馈。乙方将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乙方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均设置了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在投资冷静期内,如果您改变决定,乙方应当遵从您的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您的全部投资款项。投资冷静期自销售文件签字确认后起算。
任何疑问请详询理财经理或拨打我行全国统一联系电话0759-961818。
一、 理财产品办理流程
1、 认购流程
2、 乙方理财产品可通过营业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PAD等方式进行认购,其中认购主流程如下:
3、 乙方建议您/贵机构采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进行理财产品认购,系统会提示您/贵机构进行每一步操作,产品办理更加方便快捷
二、 风险测评流程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在客户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必须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保障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乙方将从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方面,协助您全面了解您的投资需求和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帮助您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1、 客户风险测评采用适合度评估书进行,您/贵机构须回答涉及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五个方面共10小题,得出风险测评结果。
2、 为了准确地了解和评估您的投资需求,请您在首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到乙方营业网点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为了及时更新您的财务状况,明确您的投资目标,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期间认购理财产品无需再次测评;若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请您在再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乙方网点、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渠道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3、 风险测评评级定义、及各评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关系详见下表:
客户风险测评等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登记匹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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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R1 |
R2 |
R3 |
R4 |
R5 |
保守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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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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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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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型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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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取型 |
√ |
√ |
√ |
√ |
√ |
三、理财信息披露
1、 有关产品相关信息的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您可根据《产品说明书》中所载明的“信息披露”约定,乙方将在银行网站发布公告,请您/贵机构及时登录广东南粤银行网站(www.gdnybank.com),或到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4000-961818查询。
2、 重大事项披露和披露方式:对于乙方认为已经、即将或可能对理财产品的全体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广东南粤银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及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告。
3、 上述信息的披露渠道为广东南粤银行网站公告,请您/贵机构注意经常查阅、也可拨打电话:4000-961818咨询。您/贵机构预留在广东南粤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于乙方柜台办理信息更新。
四、客户咨询渠道及广东南粤银行联系方式
若您/贵机构在理财产品办理中有任何的疑问或不满,可拨打乙方全国统一联系电话4000-961818进行咨询或投诉;或莅临广东南粤银行就近网点咨询乙方理财经理。
本人已阅读并领取“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充分了解理财产品办理流程、风险测评流程和信息披露等方式。
投资者(签名):
银行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权益须知一式三联,第一、二联银行留存、第三联客户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