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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南粤银行公务卡积分规则调整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广东南粤银行公务卡的关注和支持!为了向您提供更优质的用卡体验,营造良好的公务卡使用环境,保障您公务卡资金安全,根据监管部门规范用卡的要求,广东南粤银行自2021625日(含)起对公务卡积分累计规则进行优化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积分有效期:广东南粤银行公务卡的积分有效期为12个月,积分到期将做清零处理。2021630日是公务卡积分第一个到期清理日,请您务必关注公务卡积分到期情况,在到期前使用公务卡积分兑换您所心仪的商品或服务。

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兑换:广东南粤银行网上银行首页“公务信用卡”-“网上商城”

二、 新增活动类积分奖励:本行的公务卡后续将会开展各类营销回馈活动,按照活动期间的特定规则进行积分累积。

三、 新增不予累积积分商户(若已累积的积分属于下列项目的将视为无效积分),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医疗机构、教育、金融类、政府类、慈善、居民服务和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等低费率、零费率的消费,以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类商户和网上等消费,具体以《广东南粤银行公务信用卡积分规则》为准。

现将《广东南粤银行公务信用卡积分规则》在本行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日起45日后生效。若您未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申请的,视同您同意本规则的所有内容,具体您可通过本行官网查询全文,充分知悉个人的权益和义务。如果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问,请致电本行客服电话4000961818进行咨询。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广东南粤银行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南粤银行公务信用卡积分规则》

广东南粤银行公务信用卡积分规则.pdf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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