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
产品代码:BYTL01 | 产品类别: |
发售起始日期:2014-05-15 | 发售截止日期:2014-05-15 |
产品到期日:2020-12-31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2.5% |
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 风险评级:保守型 |
销售渠道: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电话银行,TA | 币种:0 |
广东南粤银行“宝盈天利”开放式保本型
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客户须知
本说明书与《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书》、《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如影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投资者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请主动要求广东南粤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本说明书所引用的资料及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均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推荐和承诺。
本说明书所有条款解释权归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收益来源于理财产品投资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利率变化、资产运作情况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回报,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出让的情况下,投资者净收益率可能下降,最不利情形是投资者净收益率为0,但保证投资者本金不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在存续期间,当日累计净赎回额(当日累计赎回额-当日累计新增投资额)超过前1交易日产品总规模的10%时,即发生巨额赎回,此时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因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信托融资等金融产品会上下波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
4、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收益水平。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收益降低。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本金及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7、信息传递风险:广东南粤银行将在官方网站,发布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的公告。投资者应根据说明书条款的约定及时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0961818)或到广东南粤银行官方网站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R1(风险程度:低)
内 部 风 险 评 级 |
本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为: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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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级 |
风险程度 |
适合的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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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
低 |
保守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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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
较低 |
稳健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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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
中 |
平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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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 |
较高 |
成长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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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 |
高 |
进取型 |
(本评级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
广东南粤银行“宝盈天利”开放式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代码:GDNY_BYTL_01 |
|
发行登记号:C1083014000067 |
|
目标投资者 |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机构和个人客户 |
购买方式 |
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认购或广东南粤银行网银认购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发行规模 |
产品规模上限30亿元。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根据产品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广东南粤银行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扣除理财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率(年化)为产品规模的0.02%及相关税款,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6.0%;如有变动,广东南粤银行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官方网站或营业网点公告。 |
募集期 |
2014年5月15日 |
起始日 |
2014年5月16日 |
期限 |
本理财产品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但广东南粤银行保留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和延长本理财产品期限的权利。详细内容见“提前终止和延续”。 |
产品交易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为产品交易日;如遇特殊情况,以广东南粤银行具体公告为准。 |
产品申购/追加投资/赎回 |
1.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以在任一交易日8:30-16:00申购或追加投资,申购或追加的投资资金将实时加入投资运作; 2.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以在任一交易日8:30-16:00提出赎回申请,赎回资金(全额赎回时为本金加收益,部分赎回时为赎回本金)于赎回申请后实时兑付至客户签约账户。 3. 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根据产品实际需要对产品实时交易时间进行调整 |
认购起点 |
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起点金额为5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机构投资者首次购买起点金额为50万元,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申购、赎回及保留投资金额 |
个人投资者:1千元的整数倍申购或赎回,赎回后最低保留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机构投资者:1万元的整数倍申购或赎回,赎回后最低保留金额不得低于100000元;详细内容见“申购与赎回”。 |
附属条款 |
1、投资者(个人及机构)单户累计投资金额最高500万元(含),广东南粤银行可根据需要对这一条款进行调整,具体以广东南粤银行公告为准; 2、投资者(个人及机构)单户单日累计赎回限额500万元(含),广东南粤银行可根据需要对这一条款进行调整,具体以广东南粤银行公告为准; 3、对于大额资金(500万以上)申购/赎回,投资者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向广东南粤银行预约;未提前2个交易日预约的大额资金赎回,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 |
收益分配日 |
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收益的分配日 |
理财资金托管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资金投向 |
现金及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流转项目、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投资资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其中现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净资产的10%,其他金融产品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0%-90%(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区间,广东南粤银行将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上述规定区间)。 |
税务处理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广东南粤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业务,但法律法规规定由产品管理人代扣代缴的税款除外。 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的要求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税款及附加税费),将由产品资产承担,由产品管理人按照现行规定从产品资产中提取缴纳。 |
其他规定 |
1、投资者签署《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后,即视为投资者同意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在认购日从投资者账户中冻结其签约本金,募集期间冻结资金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2、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利息; 3、产品以单利计算利息。 4、本理财产品不具备质押等担保附属功能。 |
申购与赎回
1、本理财产品每交易日开放申购和赎回。
2、申购和赎回时间:
交易日8:30-16:00发生的申购视为当日申购,当日资金扣款,当日计算收益。16:00至次交易日8:30发生的申购视为预约申购,次交易日资金扣款,次交易日计算收益。
交易日8:30-16:00发生的赎回视为当日赎回,当日资金到账,不计算当日理财收益。16:00至次交易日8:30发生的赎回视为预约赎回,次交易日资金到账,不计算次交易日理财收益。
3、金额要求:
(1)首次认购个人投资者最低起点金额为5万元,追加资金以1000元为单位递增;产品运作后,个人投资者可进行赎回或申购,金额以1000元为单位增减,变动后剩余本金不得低于1万元;
(2)机构投资者最低起点为50万元,追加资金以1万元为单位递增;产品运作后,机构投资者可进行赎回或申购,金额以1万元为单位增减,变动后剩余本金不得低于10万元。
4、赎回时的收益分配
(1)全额赎回:投资者所有理财本金及未分配收益全部划入投资者签约账户,投资者与广东南粤银行就该理财资金的权利义务终止。
(2)部分赎回:客户只能部分赎回本金,收益不进行分配,待产品收益分配日统一分配;
理财产品税费:
1、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税费
本理财产品所承担的费用包括产品托管费、税款、其它应由理财产品资产承担的产品费用以及投资管理费(若有)。
(1)产品托管人的托管费
产品托管费按前一日理财产品规模的0.2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H=E×0.20‰÷3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产品托管费
E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规模
产品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产品管理人向产品托管人发送产品托管费划付指令,产品托管人复核后从理财产品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产品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税款
指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应税行为依法应支付的税款及其附加。
(3)其它费用
托管费之外的产品费用,由产品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产品费用。
(4)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收取投资管理费。本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超出参考理财收益及产品托管费等规定费用及税款后的剩余部分为投资管理费。如理财产品投资运作的实际收益扣除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等规定费用及税款后的净收益低于参考理财收益,则不收取投资管理费。
(5)税费调整
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对本理财产品的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整。客户若对此有异议,可赎回。
理财本金与收益测算
1、当日年化收益率:本理财产品当日收益率根据市场行情及广东南粤银行实际资产运作情况计算。
2、理财产品本金与收益率测算
1)投资者的当日预期理财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余额×当日收益率÷365
2)投资者总收益=自理财产品申购日(如为发行期认购则为理财产品成立日)起至赎回日或理财产品到期日(不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产品资金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之和。
3)理财收益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理财收益测算示例:
假定个人投资者理财本金为人民币50000元,假设当日理财收益率为2.8%,第二日申购50000元,次日理财收益率为3.1%,第三日赎回30000元,第三日理财收益率为3.2%,第四日全额赎回,则投资者累积理财收益为:
第一日:50000*2.8%÷365=3.84(元)
第二日:(50000+50000)*3.1%÷365=8.49(元)
第三日:(50000+50000-30000)*3.2%÷365=6.14(元)
累积赎回收益=3.84+8.49+6.14=18.47元
(上述示例数据均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4、存续收益分配
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广东南粤银行根据投资者实际本金及投资期限分配投资者收益;
提前终止和延续
1、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广东南粤银行将提前5个交易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于提前终止日2个交易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未分配收益一次性划入投资者签约账户。
2、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广东南粤银行将提前5个交易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
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
1、广东南粤银行通过官方网站(www.gdnybank.com)发布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可在广东南粤银行官方网站或到各营业网点或进行查询。
2、广东南粤银行不单独为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的有关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的账单。
3、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可联系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0961818)。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在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风险。为保障您/贵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监管部门理财业务相关规定,请您/贵机构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并请勾选所购买的产品类型(单选)、风险评级和填写产品期限(单选):
(√ )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最不利投资情形发生时,客户投资收益为零,您/贵机构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本金为5万元,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理财计划5万元本金不受损失,理财收益将全部损失。
( )本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贵机构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最不利投资情形发生时,客户的本金可能蒙受重大损失,您/贵机构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本金为5万元,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理财计划5万元本金将全部损失。
(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1级,产品期限为 5年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2级,产品期限为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3级,产品期限为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4级,产品期限为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5级,产品期限为 ,则适合风险评级为“进取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贵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金融市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金融市场投资品种的价值和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信用风险。产品存续期间,如果发生信托公司违约、挪用信托财产,理财计划所投资的债券、信托计划或其他投资品种不能如期兑付本息,或回购融资人,或同业存款交易对手违约等情况,本理财产品有可能遭受损失。
3.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投资标的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盈利水平,上述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4.流动性风险
(1)如本产品有约定的存续期限,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且本产品可能面临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者选择变现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2)如本产品为可赎回/申购(如:宝盈天利型、宝盈增利型)的理财产品在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非规定时间内的申购、赎回需要在次交易日规定时间内生效,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计划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产品总规模20%时,即为发生巨额赎回/大额赎回,或赎回金额超过累计赎回限额时,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5.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可能将相应延长。
6.再投资风险。广东南粤银行由于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广东南粤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发布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该条款的约定及时登陆广东南粤银行网站或向广东南粤银行理财经理咨询。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使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9.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结束时,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规模要求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广东南粤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在您/贵机构签署本理财产品的客户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独立作出是否认购理财产品的决定。
本风险提示书及相应的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提示方: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客户:
您好!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为便于您/贵机构顺利在乙方办理理财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客户权益内容,选择适合产品并维护自身权益: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首先,请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通过乙方专门为您设计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了解您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产品需求。其次,请认真阅读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销售文件,具体为《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本《客户权益须知》等,然后选择购买与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您在阅读时如有不明之处,可及时向乙方理财人员进行咨询。最后,请关注乙方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与频率以及乙方相关联络方式,如您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时请及时向乙方反馈。乙方将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乙方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均设置了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在投资冷静期内,如果您改变决定,乙方应当遵从您的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您的全部投资款项。投资冷静期自销售文件签字确认后起算。
任何疑问请详询理财经理或拨打我行全国统一联系电话0759-961818。
一、 理财产品办理流程
1、 认购流程
2、 乙方理财产品可通过营业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PAD等方式进行认购,其中认购主流程如下:
3、 乙方建议您/贵机构采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进行理财产品认购,系统会提示您/贵机构进行每一步操作,产品办理更加方便快捷
二、 风险测评流程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银行在客户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必须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保障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乙方将从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方面,协助您全面了解您的投资需求和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帮助您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1、 客户风险测评采用适合度评估书进行,您/贵机构须回答涉及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五个方面共10小题,得出风险测评结果。
2、 为了准确地了解和评估您的投资需求,请您在首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到乙方营业网点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为了及时更新您的财务状况,明确您的投资目标,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期间认购理财产品无需再次测评;若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请您在再次购买理财产品前,在乙方网点、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渠道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3、 风险测评评级定义、及各评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关系详见下表:
客户风险测评等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登记匹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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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R1 |
R2 |
R3 |
R4 |
R5 |
保守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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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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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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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型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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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取型 |
√ |
√ |
√ |
√ |
√ |
三、理财信息披露
1、 有关产品相关信息的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您可根据《产品说明书》中所载明的“信息披露”约定,乙方将在银行网站发布公告,请您/贵机构及时登录广东南粤银行网站(www.gdnybank.com),或到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4000-961818查询。
2、 重大事项披露和披露方式:对于乙方认为已经、即将或可能对理财产品的全体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广东南粤银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及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告。
3、 上述信息的披露渠道为广东南粤银行网站公告,请您/贵机构注意经常查阅、也可拨打电话:4000-961818咨询。您/贵机构预留在广东南粤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于乙方柜台办理信息更新。
四、客户咨询渠道及广东南粤银行联系方式
若您/贵机构在理财产品办理中有任何的疑问或不满,可拨打乙方全国统一联系电话4000-961818进行咨询或投诉;或莅临广东南粤银行就近网点咨询乙方理财经理。
本人已阅读并领取“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充分了解理财产品办理流程、风险测评流程和信息披露等方式。
投资者(签名):
银行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权益须知一式三联,第一、二联银行留存、第三联客户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