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5 10:28:45
广东南粤银行2026年总行电子设备报废处置回收供应商征集事宜,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申请材料。
一、事项名称
2026年总行电子设备报废处置回收供应商征集
二、事项背景
为持续优化电子设备资源配置,提升设备运行效率与管理水平,对符合报废条件的电子设备进行报废处置。确保证报废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征集回收业务涵盖(广东、湖南、重庆)地区、有资质、有回收处置能力的电子设备回收供应商。
三、事项内容(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事项为总行电子设备报废,拟报废电子设备主要包含办公设备(笔记本、台式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机房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UPS)等电子设备。
四、事项需求(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次拟报废的电子设备均不含存储部分,报名单位需负责设备的搬运、拆解、交通运输、现场清理等服务。
事项地点:总行及分行所在城市,含(广州、湛江、深圳、佛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揭阳、珠海、云浮、中山、长沙、重庆)
五、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三个名单内且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该项资质以我行于项目评审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无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注: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该网站需查询上述3个截图;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网站需查询上述1个截图)。
3. 注册资金要求: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成立时间3年以上(含3年)。
4. 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在环保部门办理的废旧物资经营备案登记。
5. 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应的现场拆卸、装载及运输能力,承诺在回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并保证设备回收后进行合规化拆解或物理销毁,确保数据安全不外泄。
6. 本事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意愿要求
1.同意接受并遵守我行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
2.同意与我行签订项目管理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服务承诺书等。
3.同意接受我行内部、我行聘请外部机构、我行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4.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反洗钱方面的法律法规。
5.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六、意向供应商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提供供应商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项名称、标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回收业务可覆盖的具体城市、获取本公告信息的网站、联系电话及邮箱等(格式自拟)。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包含注册资本等信息,若无,请另提供注册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如国税局官网查询截图、税务登记证或资格认定通知书等资料,须含公司名称及“一般纳税人”字眼。
(四)如上述写明需提供其他证书,也需提供复印件。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后提供彩色扫描件。
七、意向供应商提交材料方式及时间
(一)邮件名称:事项名称+回收供应商名称。电子邮件:xmgls@gdnybank.com, 抄送:ljjian@gdnybank.com。
(二)公告期: 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6日。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下午17:30。
注:
1.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2.附件不可以超过50M,切勿通过超大附件或云附件、网盘等形式发送。
3.对无法在项目征集时间结束前完成材料递交的供应商,我行有权不进行邀请,并不作任何说明。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02258845
声明:
1.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2.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表示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
3.我行保留要求报名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我行有权对本次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5.请供应商在充分评估与我行需求匹配度后再进行报名。如收到我行邀请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响应影响我行该项工作的,我行有权根据行内管理规定对回收供应商作出相应的考核评价调整。
6.我行对征集公告的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