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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公告
广东南粤银行律师事务所备选库遴选二次征集公告

2025-11-18 15:50:12

广东南粤银行律师事务所备选库遴选

二次征集公告

 

为适应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法律服务资源,保障法律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开展,现决定开展部分地区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二次公开遴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  遴选背景

为满足我行高质量发展需求,遴选熟悉银行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需遴选具备资质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

二、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主要针对注册地在湛江、肇庆、揭阳、云浮的律师事务所。(注:前期有申报的律所不需要重复申报)

三、申请条件

1)依法设立且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已办理有效的年审手续,该律师事务所在册执业律师人数一般不低于10人;

2)注册地在湛江、肇庆、揭阳、云浮的律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誉,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能够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该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内未受到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处分、惩戒;无损害本行利益及声誉等的行为,近3年内未被剔除出我行备选库;

4)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为本地区较大型或较有影响力的知名律师所,并有成功代理银行类金融业务的典型案例经验(如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案例、为银行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代理银行被诉类案件取得胜诉等方面的案例),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或代理疑难、复杂诉讼(仲裁)案件的能力,熟悉银行业务,具有成功处理银行法律事务的经验和案例;

5)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在入库前3年内与本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之间的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不存在代理对方当事人或其他当事人而与本行存在利益冲突情况。

四、申请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加我行律师事务所备选库遴选的律师所事务所2025年11月25日前与我行联系,以便提供有关申报遴选材料及了解具体要求等,并按前述期限向我行提交申报遴选材料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15918605681

特此公告。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