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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公告
广东南粤银行人行统一集中账户报送系统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4-07-08 15:07:59

广东南粤银行人行统一集中账户报送系统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广东南粤银行计划进行人行统一集中账户报送系统项目进行采购,现就该项目采购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的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按本公告要求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人行统一集中账户报送系统项目

二、项目背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银办发【2023】96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统一集中账户管理系统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银清发【2024】33号《清算总中心关于发布全国统一集中账户管理系统报文交换标准 V1.1.0 的通知》要求,我行拟接入全国统一集中账户管理系统工程,为满足监管要求,现开展人行统一集中账户报送系统项目采购

三、采购内容(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1、产品部分:系统管理功能应用、校验管理应用、对公和个人报送管理应用、DEMP通讯模块以及实时采集服务模块

2、实施部分:按我行要求对人行统一集中账户报送系统进行个性化开发,完成人行统一集中账户报送

具体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以最终采购文件为准。

四、 项目需求(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对公报送功能、对私报送功能和直连接口支持以满足监管报送的需求。其中,对公报送功能需优化升级对公办理流程,完成对公报送数据采集、数据报送、错误管理的整体对公业务流程处理以及业务办理过程中增加采集图片报送;对私报送功能在原使用的金电一体机的报送方式升级为通过人行数据交换平台(简称DEMP)进行报送,报送数据需要使用国密算法加解密;直联接口需按人行要求实现相关报送报文

  供应商应具备充足的驻场人员,保障项目相关系统的稳定、持续、高质量地开发实施。

五、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三个名单内且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该项资质以我行于项目评审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无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注: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路径: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该网站需查询上述3个截图;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网站需查询上述1个截图。)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4.供应商注册地在广东或在广东设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

5.自20211月1日后,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期(含)人行统一集中账户报送系统项目实施案例,且具备3/期(含)人行相关数据报送项目实施案例

6.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ISO9001认证、高新技术认定、CMMI3认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意愿要求

1.同意接受并遵守我行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2.同意使用我行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有关采购合同;

3.同意与我行签订项目管理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服务承诺书等;

4.同意按照我行规定对项目和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奖励及扣罚;

5.同意接受我行内部、我行聘请外部机构、我行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6.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反洗钱方面的法律法规;

7.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8.承诺具备良好的开发服务供应能力,能够按我行要求及时提供稳定的开发团队;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提供供应商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标的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获取本公告信息的网站、联系电话及邮箱等(格式自拟)。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包含注册资本等信息,若无,请另提供注册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如国税局官网查询截图、税务登记证或资格认定通知书等资料,须含公司名称及“一般纳税人”字眼。

(四)提供供应商注册地在广东或在广东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明(若无,请提供以公司名义或关联公司名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关联公司需另提供关系证明)。

(五)提供20211月1日后,至少1/期(含)人行统一集中账户报送系统项目实施案例,3个/期(含)人行相关数据报送项目实施案例。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项目名称)、关键页(能够明确体现所投服务基本信息)、末页(甲乙双方名称、盖章以及签署日期等)。

(六)提供承诺满足本征集公告第五条第(二)款供应商意愿要求的承诺函。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后提供彩色扫描件。

六、意向供应商提交材料方式及时间

(一)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邮件:xmgls@gdnybank.com, jzcgs@gdnybank.com。

(二)公告期:2024年07月08-2024年07月14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4下午17:30。

注:

1.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2.附件不可以超过30M,且勿通过超大附件或云附件、网盘等形式发送。

3.对无法在项目征集时间结束前完成材料递交供应商,我行有权不进行邀请,并不作任何说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36903280

声明:

1.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2.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

3.我行保留要求报名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我行有权对本次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5.请供应商在充分评估与我行需求匹配度后再进行报名。如收到我行邀请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响应影响我行采购工作的,我行有权根据行内管理规定对供应商作出相应的考核评价调整。

6.我行对征集公告的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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