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00:42:39
关于证件到期客户暂停非柜面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第十九条“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对于留存在本行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以下简称“证件”)已过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个人客户,我行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2019年6月起,对证件过期的客户,我行已通过短信形式提示至您预留本行的手机;且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等自助渠道办理业务时均有提示;我行各营业网点也会在您莅临柜台办理业务时主动提示告知,请您主动配合我行更新证件资料。
二、如您的证件已过期三个月,我行将于2020年5月1日起,陆续分批对相关账户采取“暂停非柜面业务”的交易限制措施。非柜面渠道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POS、第三方支付平台等自助渠道。为确保账户正常使用,请您尽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行任一营业网点更新证件信息。
若有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服热线(广东省客服热线961818、全国客服热线4000961818)。
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南粤银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