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业务
(一)负债业务
1.单位大额存单
单位大额存单是指由本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本行存款类金融产品。
2. “南粤资金通”现金管理系统
“南粤资金通”现金管理系统是面向对公企业客户建设的一个现金管理平台,客户可以通过登陆我行企业网银,或者使用自主ERP系统与我行系统连接,使用资金池、账户管理(本行/跨行)、支付结算、员工管理、预算管理、统计报表分析等一系列综合性金融业务,帮助企业实现对现金流入、留存和流出等现金周转期各环节进行科学管理。
3. “银企通”银企直联平台服务
指本行的内部系统和单位客户的内部财务系统或ERP系统(以下统称:“资金系统”)通过电路专线或英特网等方式连接,单位客户通过其资金系统即可办理账务查询、支付结算、现金管理及其他个性化服务等金融服务。
4. “资金管家”专项资金监管业务
单位客户“资金管家”业务是本行接受客户委托,根据与客户签署的监管协议约定,开立监管专用账户保管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客户披露监管资金及账务信息的一种资金监管业务。
(二)资产业务
1. “货权宝”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
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是指本行主要以未来提货权质押为担保方式的,以贸易融资、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等各种形式发放的、用于满足企业物流或生产领域配套流动资金需求的表内外授信业务融资授信活动。
2. “保理通”国内保理业务
国内保理业务是以国内卖方(债权人)转让其因向国内买方(债务人)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应收账款为前提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3.订融通—订单融资业务
订单融资业务,是指授信申请人收到买方有效订单或贸易合同、协议(以下统称订单),由本行对授信申请人提供的用于订单项下原材料采购、商品生产及储运等生产经营周转,并以销售回笼款项归还本行融资款项的短期融资业务。
4.流水贷
“流水贷”业务指为满足本行供应链客户向指定上游供应商的采购需求,本行通过评估其主要结算流转账户的经营流水状况,对其融资资金进行封闭式管理的授信方式。
5. “粤乐信”法人账户透支业务
“粤乐信”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针对企业小额、短期限、临时性资金需求,对企业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外支付,资金周转出现小额缺口时,提供透支服务,平滑企业现金流。
6.国内信用证+福费廷
国内信用证是指我行依据国内贸易中买方的申请向卖方做出的一项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保证在国内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凭符合国内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向卖方付款或承兑。国内信用证+福费廷,指在远期国内信用证项下,我行凭借开证行承兑电文或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书,从卖方无追索权地买入未到期债权。
7.保函业务
(1)“粤乐保”非融资性保函
“粤乐保”非融资性保函指应保函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请人不履行非融资类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时,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
(2)融资性保函
融资性保函是我行为被担保人在融资性交易项下的责任或义务提供的担保。
8. “税务贷”纳税企业融资
“税务贷”纳税企业融资是本行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向依法诚信纳税、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良好的优质企业给予单户不超过500万元(含),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周转需求的授信产品。
9.政府采购贷
政府采购贷指充分把握政府采购交易背景和履约状况的基础上,对政府采购平台内的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正常的供应商,本行基于采购合同为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用于满足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求的授信产品。
(三)国际业务产品
1.粤速汇(汇出汇款)
我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以约定汇款方式委托代理行将一定金额的款项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业务。目前常用的汇款方式是电汇。
2.粤汇结(汇入汇款)
我行根据国外汇出行指示将款项解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业务。目前常用的汇款方式是电汇方式。
3.跨境人民币
我行具备为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清算服务的结算业务资质。业务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贸易融资等。
4.进口信用证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5.进口代收业务
我行接受国外银行委托,按照银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进口代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6.福费廷业务
福费廷是指我行无追索权地买入出口信用证项下已经证实的承兑电或信用证到期付款日通知电。
7.进口押汇业务
我行在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和汇出汇款项下,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代进口商对外垫付进口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8.出口押汇业务
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我行凭所交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9.对外开出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内保外贷)
我行为申请人向境外代理行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由境外代理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融资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