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 第3点 |
3、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流转项目、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投资资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 |
3、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流转项目、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投资资产、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 |
第四条 - 第(五) |
本产品为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收益随投资收益浮动。由于市场波动或投资品种发生信用风险导致产品到期时投资人持有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有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产品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分配。 |
本产品为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收益随投资收益浮动。由于市场波动或投资品种发生信用风险导致产品到期时投资人持有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可能较低或没有收益, 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产品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管理人保留依法向发生信用风险或存在违约违法的投资品发行主体(或责任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分配。客户对此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可通过我行相关营业网点、代销机构或者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0-961818 )进行反映,我行将会及时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