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指个人购房者以真实交易的二手房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首付款以外的购房款,再由个人购房者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包括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二手商用房按揭贷款。
申请条件
(1)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和户籍证明的中国大陆公民;
(2)年龄为18—60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购住房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
(5)房屋交易行为合法、合规,且已与售房人达成书面房屋买卖协议;
(6)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为按揭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7)首套房屋按揭贷款须支付不低于新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购房款;
商用房按揭贷款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50%的首期购房款;
(8)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材料(客户提交《贷款申请表》时需附的资料)
(1)借款人(配偶和担保人,如有)个人身份文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 + 户籍证,结婚证);
(2)所购房产的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属共有房产须提供共有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款的资金证明或已支付的凭证;
(4)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5)售房人(含共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职业证明文件,如所在单位人事证明等;
(7)月收入证明文件;如银行发薪流水等;
(8)我行规定的其他贷款资料。
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 → 贷前调查及面谈 → 贷款审批 → 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 贷款发放 → 客户还款 → 贷款结清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客户申请办理以上产品和服务,以广东南粤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南粤银行或0759-96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