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8 08:43:52
客户须知
本说明书与《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书》、《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本说明书所引用的资料及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均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推荐和承诺。
本说明书所有条款解释权归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产品定义
本产品是指投资人将人民币资金存放在我行,并委托我行进行资金运作的理财产品。
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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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理财”卓越41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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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GDNY_ZY_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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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登记号:C10830140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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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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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机构和个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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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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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认购或广东南粤银行网银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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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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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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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收益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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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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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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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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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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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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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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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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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6日。理财产品自起始日起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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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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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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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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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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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资金托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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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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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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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产品募集的资金全额投资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具体以每期产品实际投向为准),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上述规定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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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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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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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理财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率(年化)0.02%-0.03%,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费(年化)0.2%-1%(若有),若扣除相关费用后,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按照客户实际购买理财金额对应的理财收益率进行分配;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出让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资产实际处分情况来计算投资者应得理财收益;如理财资产运作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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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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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5万元起,以10000元整数倍递增;
机构客户50万元起,以10000元整数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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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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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收益=投资本金×实际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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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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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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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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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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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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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2、投资者签署《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后,即视为投资者同意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在认购日从投资者账户中冻结其签约本金,募集期间冻结资金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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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利率变化、资产运作情况的影响。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出让的情况下,则可能影响投资收益,出现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情况。
2、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3、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信托融资等金融产品会上下波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
4、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结束时,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要求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等情况,经广东南粤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收益降低。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本金及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7、信息传递风险:广东南粤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提前终止”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运作与清算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提前终止”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及时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759-961818)或到广东南粤银行各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首页的风险提示)
风险评级R2(风险程度较低)
内 部 风 险 评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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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理财计划内部风险评级为: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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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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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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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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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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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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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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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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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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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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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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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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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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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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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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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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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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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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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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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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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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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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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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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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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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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级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理财本金与收益测算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收益,广东南粤银行对本理财产品不做出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1、理财计划本金与收益率测算
(1)收益测算公式:
本产品收益=投资收益—投资相关成本
理财产品到期支付款项=理财产品本金+本产品收益
(2)收益测算说明:
以上收益测算是基于数据引用期间的金融市场相关报价,并不是理财计划的最终收益率。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投资者所得收益说明:
(1)当理财计划实现的年化收益率超出参考年化收益率时,投资者只能获得本说明书中注明的对应档次参考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广东南粤银行管理费;若小于本说明书中的对应档次的参考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则根据资产实际回收情况计算。
计算公式:
投资者理财收益=理财本金×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2)计算示例:
假设一:
假设个人客户理财本金为50,000元,对应档次的预期最高年化参考收益率为5.5%,实际理财天数91天,
A:若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为5.6%,则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为:
投资者的理财收益=50,000*5.5%*91/365=685.62 元.
B:若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为5.4%,则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为:
投资者的理财收益=50,000*5.4%*91/365=673.15元
假设二:
假设机构客户理财本金为500,000元,对应档次的预期最高年化参考收益率为5.5%,实际理财天数91天,
A:若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为5.6%,则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为:
投资者的理财收益=500,000*5.5%*91/365=6,856.16元
B:若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为5.4%,则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为:
投资者的理财收益=500,000*5.4%*91/365=6,731.51元
(上述示例数据均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提前终止及到期清算
1、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不得提前赎回,广东南粤银行可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在本理财计划销售期间,若遇政策调整、市场变化致使预期收益率无法达到的情况下,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停止销售并退还本金,期间认购资金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2、到期清算日: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16日期间,逢假期顺延。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清算期内本理财计划不计息。
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
1、信息披露:广东南粤银行不单独为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的有关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的账单。广东南粤银行银行在到期日前1天内公布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到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759-961818)或登陆广东南粤银行网站: http://www.gdnybank.com进行查询。
2、如本理财计划发生提前终止,广东南粤银行将于实际终止清算日的前1个工作日在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有任何异议或意见,可联系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0759-961818)。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