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6 14:59:00
客户须知
1、本说明书与《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书》、《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2、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理财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3、本说明书所引用的资料及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均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推荐和承诺。
4、本说明书所有条款解释权归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利率变化、资产运作情况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出让的情况下,客户净收益率可能下降,最不利情形是客户净收益率为0,但理财行保证客户本金不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3、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同业存款利率会上下波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
4、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结束时,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要求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等情况,经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收益降低。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本金及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7、信息传递风险: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提前终止”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运作与清算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提前终止”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及时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759-961818)或到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各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首页的风险提示)
一、产品要素(具体要素以每期实际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为准)
产品名称 |
“宝盈理财”安逸系列Ⅰ第0020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
代码:ZJCB_AY_I_0020 |
|
目标客户 |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与机构客户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认购地点 |
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及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网银认购 |
发行规模 |
最低成立规模5000万元,以1000万递增,上限8000万元人民币, |
认购起点金额 |
5万元起,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募集期 |
2012年6月26日-2012年6月27日 |
起息日 |
2012年6月28日。理财产品自起息日起息。 |
理财期限 |
35天,即理财起息日当天(含)至理财到期日(不含)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实际自然天数。 |
到期日 |
2012年8月2日,或者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公布的提前终止日。 |
产品到期资金到帐日 |
理财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
理财资金托管行 |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投向 |
本理财产品由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作为管理人,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存款。 |
预期参考年化收益率 |
本产品理财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率(年化)0.02%,若扣除相关费用后,产品到期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客户预期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0%-4.2% |
收益率测算 |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理财资产完全按预期价格足额收回情况下,本产品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按照客户实际购买理财金额对应的理财收益率进行分配;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足额收回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资产实际处分情况,来计算投资者应得理财收益;如理财资产运作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
收益计算方法 |
期末收益=投资本金×实际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提前终止权 |
1、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2、如遇本说明书中“提前终止”条款情形时,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
税务处理 |
我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其他规定 |
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
二、理财本金与收益测算
1、理财计划本金与收益率测算
本理财计划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单一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30万元以下为我行普通理财客户,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0%;单一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30万元(含)以上为我行高端理财客户,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2%。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保证客户本金不受损失,但不对本理财产品做任何收益承诺。
(1)收益测算公式:
本产品收益=投资收益—银行相关费用
理财产品到期支付款项=理财产品本金+本产品收益
(2)收益测算说明:
以上收益测算是基于数据引用期间的金融市场相关报价,并不是理财计划的最终收益率。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按去尾法保留两位小数。
2、投资者所得收益说明:
当理财计划实现的年化收益率超出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时,超出部分作为原湛江市商业银行管理费;若小于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则根据理财资产实际运作收益情况计算。
(1) 计算公式:
投资者理财收益=理财本金×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2)计算示例:
假设一:
投资者理财本金为50000元,实际理财天数是35天,产品说明书公布的客户预期收益率为4.0%:
A、假设理财计划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1%,
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50000×4.0%×35/365=191.78元
B、假设理财计划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9%,
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50000×3.9%×35/365=186.99元
假设二:
投资者理财本金为300000元,实际理财天数是35天,产品说明书公布的客户预期收益率为4.2%:
A、假设理财计划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3%,
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300000×4.2%×35/365=1208.22元
B、假设理财计划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1%,
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300000×4.1%×35/365=1179.45元
(上述示例数据均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三、提前终止及到期清算
1、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不得提前赎回。但若出现如下情形:
(1)遇政策重大调整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行;
(2)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
(3)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如发生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情形时,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在产品销售期间有权利停止销售并退还本金,期间认购资金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在产品运作期提前终止,需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发出提前终止公告,且提前终止日期为产品实际到期日,本理财产品按照实际投资收益率与实际理财天数进行清算,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客户理财账户。
2、到期清算期: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3日期间,逢假期顺延。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清算期内本理财产品不计息。
四、授权
投资者签署《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即视为授权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作为本理财产品委托代理人并签署相关协议,代表理财产品投资者进行投资。
五、内部风险评级
1、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分别为较低风险级别。
2、本风险评级为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内部风险评级R2(风险程度较低)
内 部 风 险 评 级 |
本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为:R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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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级 |
风险程度 |
适合的投资者 |
适合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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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
低 |
保守型 |
风险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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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
较低 |
稳健型 |
稳健发展 |
|
R3 |
中 |
平衡型 |
均衡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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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 |
较高 |
成长型 |
积极进取 |
|
R5 |
高 |
进取型 |
风险承受 |
(本评级为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六、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
1、信息披露: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不单独为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的有关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的账单。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银行在到期日前1天内公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到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759-961818)或登陆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网站:www.zjcbank.com进行查询。
2、如本理财产品发生提前终止,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将于实际终止日的前2个工作日通过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向投资者发出提前终止公告。
3、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或意见,可联系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各网点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0759-961818)。
广东南粤银行(原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