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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商业银行“宝盈理财”安逸系列Ⅰ第001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2011-11-11 15:18:00

客户须知

本说明书与产品编号为ZJCB_AY_Ⅰ_0011的《湛江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产品名称:“宝盈理财”安逸系列Ⅰ第001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湛江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表及风险提示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理财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本说明书所引用的资料及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均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推荐和承诺。

本说明书所有条款解释权归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湛江市商业银行“宝盈理财”安逸系列Ⅰ第001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代码:ZJCB_AY_Ⅰ_0011

目标客户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有投资经验的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与机构客户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认购地点

湛江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以及湛江市商业银行网银认购

发行规模

最低成立规模5000万元,上限7000万元人民币,售完即止

认购起点金额

5万元起,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募集期

2011年11月8日-2011年11月10日

起息日

2011年11月11日。理财产品自起息日起息。

理财期限

31天,即理财起息日当天(含)至理财到期日(不含)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实际自然天数。

到期日

2011年12月12日,或者湛江市商业银行公布的提前终止日。

产品到期资金到帐日

理财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理财资金托管行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投向

本理财计划由湛江市商业银行作为管理人,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存款。

预期参考年化收益率

普通客户(购买金额30万(不含)元以下):4.2%

高端客户(购买金额30万以上):4.4%

收益率测算

在理财资产完全按预期价格出让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预期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2%-4.4%;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出让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资产实际处分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理财收益。

收益计算方法

期末收益=投资本金×实际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提前终止权

1、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2、如遇本说明书中“提前终止”条款情形时,湛江市商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税务处理

我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其他规定

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风险提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收益来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利率变化、资产运作情况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出让的情况下,客户净收益率可能下降,最不利情形是客户净收益率为0,但理财行保证客户本金不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3、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同业存款利率会上下波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

4、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结束时,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要求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等情况,经湛江市商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产品,湛江市商业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5、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收益降低。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本金及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7、信息传递风险:湛江市商业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提前终止”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运作与清算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提前终止”和“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条款的约定及时致电湛江市商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759-961818)或到湛江市商业银行各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理财本金与收益测算

1、理财计划本金与收益率测算

本理财计划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单一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30万元以下为我行普通理财客户,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2%;单一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30万元(含)以上为我行高端理财客户,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4%。湛江市商业银行保证客户本金不受损失,但不对本理财产品做任何收益承诺。

(1)收益测算公式:

本产品收益=投资收益—银行相关费用

理财产品到期支付款项=理财产品本金+本产品收益

(2)收益测算说明:

以上收益测算是基于数据引用期间的金融市场相关报价,并不是理财计划的最终收益率。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按去尾法保留两位小数。

2、投资者所得收益说明:

当理财计划实现的年化收益率超出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时,超出部分作为湛江市商业银行管理费;若小于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则根据理财资产实际运作收益情况计算。

(1) 计算公式:

投资者理财收益=理财本金×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2) 计算示例:

假设一:

假设普通客户理财本金为50000元,对应档次的预期最高年化参考收益率为4.2%,实际理财天数31天,

A.理财计划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3%,

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50000×4.2%×31/365=178.36元

B. 理财计划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2%,

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50000×4.1%×31/365=174.11元

假设二:

假设高端客户理财本金为300000元,对应档次的预期最高年化参考收益率为4.4%,实际理财天数31天,

A. 理财计划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5%,

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300000×4.4%×31/365=1121.10 元

B. 理财计划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3%,

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收益=300000×4.3%×31/365=1095.62元

提前终止及到期清算

1、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不得提前赎回。但若出现如下情形:

(1)遇政策重大调整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行;

(2)银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

(3)湛江市商业银行如发生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情形时,湛江市商业银行在产品销售期间有权利停止销售并退还本金,期间认购资金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在产品运作期提前终止,需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发出提前终止公告,且提前终止日期为产品实际到期日,本理财产品按照实际投资收益率与实际理财天数进行清算,湛江市商业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及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理财账户。

3、到期清算期: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3日期间,逢假期顺延。适用假期:中国公众假期。清算期内本理财计划不计息。

授权

投资者签署《湛江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产品名称:宝盈理财安逸系列Ⅰ第001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即视为授权湛江市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作为本理财产品委托代理人并签署相关协议,代表理财产品投资者进行投资。

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

1、信息披露:湛江市商业银行不单独为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的有关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的账单。湛江市商业银行银行在到期日前1天内公布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到湛江市商业银行网点或致电湛江市商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759-961818)进行查询。

2、如本理财计划发生提前终止,湛江市商业银行将于实际终止日的前2个工作日通过湛江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官方网站向投资者发出提前终止公告。

3、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有任何异议或意见,可联系湛江市商业银行各网点或致电湛江市商业银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0759-961818)。

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