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17:04:29
关于我行贯彻执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修订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承兑、贴现和再贴现、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修订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相关票据性质与分类。商业汇票包括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明确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
二是强调真实交易关系。银行承兑人开展承兑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查出票人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申请贴现,应当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三是强化信息披露及信用约束机制。在前期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相关公告基础上,将信息披露范围扩大至银行承兑汇票。要求承兑人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强化了对承兑人的信用约束机制。
四是加强风险控制。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将商业汇票最长期限由1年调整至6个月。
我行将贯彻执行《办法》相关管理要求,自施行之日起,我行将限制商业汇票最长申请期限,并在为客户提供票据承兑、贴现等服务时,严格审查真实交易关系。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须在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完成相关披露工作, 具体规定请参见《办法》及相关细则。
特此公告。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