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 16:48:44
尊敬的广东南粤银行公务卡客户:
您好!
为向您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我行将对公务卡账单分期及灵活分期业务进行升级。2021年1月25日起,我行公务卡灵活分期业务最低分期金额由1000元调整为100元,账单分期及灵活分期期数由原3、6、9、12期调整为3、6、9、12、18、24期,调整后账单分期及灵活分期各期数费率为:3期--0.70%,6期—0.65%,9期—0.65%,12期—0.62%,18期—0.65%,24期—0.65%。新版《广东南粤银行公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广东南粤银行公务信用卡灵活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自2021年1月 25日起正式生效。
如您对修改后的分期业务条款细则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服热线(广东省客服热线961818、全国客服热线4000961818)咨询。如对修订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我行公务信用卡服务的,可向我行提出销户申请,公告日期45日内未提出申请的,视同您同意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的所有内容。
现将《广东南粤银行公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广东南粤银行公务信用卡灵活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在我行官网予以公示,您可通过查询全文,充分知悉个人的权益和义务。
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