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4 17:44:34
尊敬的客户: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030号》要求,我行于2020年3月1日启动零售信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为保障你的权益,现将转换方式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其中不可转换范围:
(一)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二)逾期状态下的贷款
(三)固定利率贷款
(四)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转换方式
(一)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二)转换形式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贷款执行利率=相应期限品种LPR+加点数值”。
1.相应期限品种LPR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内(含5年期)的业务,以1年期LPR为定价基准;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业务,以5年期以上LPR为定价基准。
2.利率模式可转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
(1)浮动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1年,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相应期限品种LPR”参考2019年12月公布的相应期限LPR;自转换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起,“相应期限品种LPR”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根据最新公布的相应期限品种LPR进行调整。
(2)固定利率:贷款执行利率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发生变化。
3.具体转换时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4.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5.“加点数值”=原合同转换时点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期限 LPR 利率;加点数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转换渠道
(一)自主转换:您可于2020年8月10日前,携带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贷款服务行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定价基准自主转换。
(二)统一转换
1.转换时间:2020年8月10日后
2.转换范围
贷款定价基准未转换、且未告知我行不转换客户业务。
3.统一转换规则
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浮动利率方式;
如您暂不同意转换,请于本公告起至2020年8月10日前,通过我行贷款服务行、客服热线,进行不同意转换意愿登记。
(三)异议受理
若您对已统一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贷款服务行网点,进行另行协商处理。
四、各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经办客户经理或致电服务热线0760-88753822。
序号 |
服务行 |
地址 |
联系方式 |
1 |
营业部 |
中山市古镇镇华庭路灯都华庭A型4号B12-B15卡商铺一二层 |
李经理:15900096010 莫经理:15502083947 |
2 |
海洲支行 |
中山市古镇海洲华昌路17号 |
袁经理:13527128819 |
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的支持与信任。
特此公告。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