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0:14:43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我行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开展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一)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借款合同中利率定价方式为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且利率约定为浮动利率的;
(三)2020年3月1日起,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二、转换原则
(一)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二)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借款人有多笔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的,需要逐笔办理。
三、转换方法
(一)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1.加点数值的计算
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3.自转换时点后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变更时确认的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4.经借贷双方协商,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
(二)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办理方式
(一)办理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办理渠道
在当前特殊时期,为确保客户身体健康,从2020年3月1日开始,您可通过致电我行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转换规则、贷款基本信息及办理方式等转换事宜。疫情防控期过后,可到我行办理存量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业务。
(三)证件要求
1.本人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大力支持!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88753822客服热线。
特此公告。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