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2015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对本行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公司简介
2.1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公司的外文名称:ZHONGSHAN GUZHEN NANYUE COUNTY BANK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NYCB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廖文义
注册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4号B12、B13、B14、B15卡商铺一二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28421
办公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4号B12、B13、B14、B15卡商铺一二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28421
公司网址www.gdnybank.com
电子信箱 nycb@nygzbank.com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陈玉敏
联系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4号B12、B13、B14、B15卡商铺一二层
电话:0760-88753802
传真:0760-88753810
邮箱:chenyumin@nygzbank.com
2.3 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7月19日
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687688
金融许可证编码:00361705
税务登记证编码:
粤国税字 442000050696915
粤地税字 44200005069691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经营业绩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营业收入 |
28,575,277.52 |
41,724,192.294 |
资产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 |
3,553,235.90 |
15,660,273.44 |
资产减值损失 |
-1,642,299.04 |
3,130,108.72 |
营业利润 |
5,195,534.94 |
12,530,164.72 |
利润总额 |
9,026,520.04 |
12,680,269.97 |
净利润 |
6,805,201.43 |
9,485,738.80 |
现金流情况: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036.27 |
712,218.1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01 |
0.003 |
3.2 盈利能力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总资产收益率 |
0.70% |
0.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6% |
3.69% |
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 |
83.22% |
58.07% |
信贷成本 |
1.20% |
0.43% |
净利差(NIS) |
3.48% |
3.54% |
净息差(NIM) |
2.38% |
4.08% |
注:信贷成本=当期信贷拨备/当期平均贷款余额(含贴现);净利差=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平均计息负债成本率;净息差=净利息收入/平均生息资产余额。
3.3 资产负债情况
项目 |
2015-12-31 |
2014-12-31 |
一、资产总额 |
1,048,662,172.75 |
1,105,685,030.81 |
存放同业款项 |
126,991,409.33 |
54,208,644.06 |
贷款和应收款 |
525,722,299.89 |
802,491,247.73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其他 |
395,948,463.53 |
248,985,139.02 |
二、负债总额 |
779,984,711.37 |
843,812,770.86 |
吸收存款 |
773,900,614.60 |
818,034,549.26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 |
0 |
0 |
其他 |
6,084,096.77 |
25,778,221.60 |
三、股东权益 |
268,677,461.38 |
261,872,259.96 |
四、贷款减值准备 |
8,042,827.07 |
9,746,857.26 |
3.4 股东情况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2015年末持股余额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300 |
69.2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500 |
10 |
中山市阿鲁米尼照明有限公司 |
700 |
2.8 |
中山市三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750 |
3 |
蔡永权 |
1250 |
5 |
欧新见 |
1250 |
5 |
张锡文 |
1250 |
5 |
合 计 |
25000 |
100 |
第四节 风险管理
4.1 截止报告期末风险监管指标
项目 |
2015年 |
2014年 |
资本充足率 |
53.93% |
42.14%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53.38% |
40.64% |
流动性比例 |
143.03% |
70.58% |
存贷比 |
68.97% |
99.29% |
不良贷款比例 |
0.99% |
0 |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7.29% |
9.21%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2.39% |
11.88% |
4.2 最大十名客户贷款比例
序号 |
借款单位 |
借款金额 |
占总贷款比例 |
1 |
中山市古镇燃气有限公司 |
2,000.00 |
3.75% |
2 |
中山市古镇镇冈南经济发展公司 |
2,000.00 |
3.75% |
3 |
广东百佳百特实业有限公司 |
1,960.00 |
3.67% |
4 |
中山市坚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
1,800.00 |
3.37% |
5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500.00 |
2.81% |
6 |
中山市中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00.00 |
2.25% |
7 |
中山市中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00.00 |
2.25% |
8 |
中山市成运实业有限公司 |
1,100.00 |
2.06% |
9 |
中山市灯都路灯城有限公司 |
1000.00 |
1.87% |
10 |
中山市中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1.87% |
|
合计 |
14,760.00 |
27.65% |
|
总贷款金额 |
53,376.86 |
100% |
4.3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致使银行、投资者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公司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承兑、担保等公司类授信业务、个人类授信业务等表内外业务。报告期内,我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一)制度建设方面。参考发起行相关制度并结合我行具体实际情况,新拟定发布《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尽职免责管理办法》、《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担保管理办法》、《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授信定价政策指导意见》《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和《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修订发布《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洗钱自评估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修缮相关制度方面的漏洞,以切实加强相关领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时,对日常使用共计37项信贷管理流程进行了梳理和优化,以切实提升工作效率,防范操作风险。
(二)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方面。设立贷后管理和预警监测岗位,加大对业务部门贷后管理工作的督导力度,提高贷后管理的执行力,根据日常现场和非现场贷后检查情况确定的管理方案,强化授信客户的跟踪管理工作。加大对存量授信业务的风险排查工作,提升对重点风险点和重点监测对象的风险掌握能力。本行积极推进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通过市场处置、重组化解和强制清收等多方式推进,确保不良率指标控制在监管要求之内。
4.4 市场风险
(一)大力规范和加强授信业务管理,规避市场风险。积极应对因市场下行所导致的授信风险增加,从利率汇率变化、高风险行业准入、市场价值变化剧烈的担保品选择等方面积极应付,规避潜在风险演变成事实风险。对存量业务要求经营部门密切关注用信客户日常经营和财务情况,加强对授信客户和抵质押物的现场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强化对本行主要介入行业的市场价格走势情况,密切关注灯饰行业的整体状况,强化灯饰价格监测工作,现场与非现场监测工作并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相关市场利率风险。
4.5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或者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行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完善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指标和工作方式,做到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的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充足流动性储备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有效应对市场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有效监控、管理流动性风险,本行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大幅提高流动性风险监测频率,做到按日监控全行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以及全行资金头寸缺口情况;不断完善和细化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针对特定事件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同工作能力,提高风险应对效率。
本行非常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流动性保持充裕,重要的流动性指标均达到或高于监管要求;各项业务稳步增长,始终保持一定比例的优质流动性资产规模。
4.6 操作风险
(一)加强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和开展对一线部门及部门员工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加强部门内部人员岗位设置的完善工作;并定期进行家访和员工一对一谈心活动,从思想源头上牢筑案件防控防线。
(二)强化授权与监督,授信审批业务以及抵质押品保管等设置双人岗位,实行双人制约制度,降低员工权限操作风险。
(三)实行案件防控月检查制度,每月对立项案件进行风险排查,深入排查案件风险隐患。
(四)落实战略规划,制定本行科技发展之路,对核心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及时进行优化升级,提升科技实力降低操作风险。
4.7 其他风险
本行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
(一)法律风险管控方面,本行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审查制度及法律事务案件管理制度,增强了法律风险的防范、控制与化解能力。
(二)合规风险管理方面,实施多项案件防控、合规管理措施与风险管控工具,实现了经营管理合规、全年无重大案件、反洗钱“零处罚”的目标,为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效的合规支持。
第五节 重要事项
5.1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年度我行起诉至人民法院讼案件共四宗,诉讼标的共计5303759.52元,上述四宗案件均获胜诉,并全部顺利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本行无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情况。
5.2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况。
5.3 报告期内本行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5.4 报告期内本行无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企业合并事项。
5.5 本行未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5.6 报告期内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于2015年11月6日向关联方中山市古镇燃气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行已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对关联方中山市古镇燃气有限公司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并获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重大关联交易符合本行工作流程。
报告期内,本行于2015年12月21日向关联方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行已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对关联方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并获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重大关联交易符合本行工作流程。
截止期末,本行关联交易总额6900万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为12.9%,全部关联度指标为25.8%,符合监管要求。
5.7 报告期内本行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农业和小微贷款合计占比87%,累计发放农户和小微企业户数为134笔46960万元。
5.8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5.9 报告期内本行无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重大承诺事项
第六节 股东权益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 |
2015-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4-12-31 |
股本 |
250,000,000.00 |
|
|
25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795,639.52 |
|
|
795,639.52 |
盈余公积 |
2,140,674.42 |
680,520.14 |
|
1,460,154.28 |
一般风险准备 |
1,944,392.62 |
680,520.14 |
|
1,263,872.48 |
未分配利润 |
13,796,754.82 |
5,444,161.15 |
|
8,352,593.67 |
合计 |
268,677,461.38 |
6,805,201.43 |
|
261,872,259.95 |
6.2 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类型 |
户数 |
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4 |
212,500,000.00 |
85.00% |
个人股 |
3 |
37,500,000.00 |
15.00% |
合计 |
7 |
250,000,000.00 |
100.00% |
注: 1、国家股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政府背景平台公司持股
2、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持股
3、法人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是否领薪/津贴 |
持股数 |
提名人 |
分管工作范围 |
是否 兼职 |
任职 单位 |
实际工作天数 |
廖文义 |
董事、董事长 |
男 |
53 |
否 |
0 |
广东南粤银行 |
主持董事会全面工作;兼管稽核部工作。 |
是 |
广东南粤银行 |
127 |
唐本建 |
董事、行长 |
男 |
49 |
是 |
0 |
广东南粤银行 |
协助董事长工作,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分管市场管理部、人力资源工作;协管稽核部工作。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249 |
凌剑波 |
董事、副行长 |
男 |
41 |
是 |
0 |
广东南粤银行 |
主持工会工作;分管运营管理部、综合部(除人力资源工作外)。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249 |
李锦辉 |
董事 |
男 |
34 |
否 |
0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无 |
是 |
中山市古镇镇政府 |
62 |
钟志文 |
董事 |
男 |
47 |
是 |
0 |
广东南粤银行 |
无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102 |
苏恩明 |
监事、监事长 |
男 |
59 |
否 |
0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监事会 |
是 |
中山市古镇镇政府 |
55 |
欧新见 |
监事 |
男 |
53 |
否 |
0 |
欧新见 |
无 |
是 |
中山市两益照明有限公司 |
20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是否领薪/津贴 |
持股数 |
提名人 |
分管工作范围 |
是否 兼职 |
任职 单位 |
实际工作天数 |
张锡文 |
监事 |
男 |
50 |
否 |
0 |
张锡文 |
无 |
是 |
中山市泓基置业有限公司 |
20 |
蔡永标 |
监事 |
男 |
46 |
否 |
0 |
蔡永权 |
无 |
是 |
广东百佳百特实业有限公司 |
20 |
陈小霞 |
职工 监事 |
女 |
42 |
是 |
0 |
员工大会 |
无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249 |
刘茂修 |
职工 监事 |
男 |
33 |
是 |
0 |
员工大会 |
无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83 |
谭文波 |
职工 监事 |
男 |
39 |
是 |
0 |
员工大会 |
无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44 |
7.2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同意吴伟同志不再担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同意袁松华同志不再担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时,经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山监管分局审查核准任职资格,同意廖文义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意李锦辉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7.3 机构情况和员工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各类网点2个(总行营业部、海洲支行)。本行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
地址 |
网点数(个) |
资产规模(元) |
员工人数(人)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中山市古镇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4号B12、B13、B14、B15卡商铺一二层 |
2 |
1,048,662,172.75 |
63 |
(二)员工情况
2015年末,我行人员队伍由年初及年末人数均为63名,其中内勤员工35名,外勤人员28名;具有本科学历 39人(其中获学士学位的 29人),大专学历23人,其他学历1人,大专以上人员占在岗人数的 98.4%。
第八节 公司治理
8.1 公司组织架构图
8.2 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要求,致力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行建立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议事规则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等有关规定,有效发挥职能。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承担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与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开展董、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有效履行各项监督职权和义务。本行管理层遵守诚信原则,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董事会决策开展经营管理。
8.3 本行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完整情况
本行与控股股东在业务、机构、人员、财务、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的经营能力。业务方面,本行拥有自主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体系;机构方面,本行具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结构;人员方面,本行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经营管理层成员均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财务方面,本行建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单独核算,独立纳税;资产方面,本行资产完整,产权关系明确。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活动场所和工业产权、商标注册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不存在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
8.4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机制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根据全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本行将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第九节 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9.1 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本公司召开了1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吴伟同志辞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廖文义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5-2017年发展规划的议案》等12项议案。
9.2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内容
2015年1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吴伟同志辞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袁松华同志辞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廖文义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锦辉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等4项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2.5亿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发起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15年5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5-2017年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聘请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8项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2.5亿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发起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第十节 董事会报告
10.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管理情况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主要业务保持了稳健发展,全年经营业绩同比虽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总体实现了相对稳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104867.49万元,各项存款余额77391.34万元,时点余额比年初减少4412.1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3376.86 万元,时点余额比年初减少27846.95万元;不良贷款余额526万元,不良率0.99%;经营收入4530万元,实现经营净利润679.82万元。
10.2 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明确战略发展目标,适时推进业务转型升级。
2015年,本行董事会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对市场的考虑,明确了本行的市场定位,坚持服务中小企业和本地客户群的发展理念。按照这一目标,公司董事会对本行客户群和目标市场进行细分,配合相应的营销队伍力量进行开拓营销和维护,以形成对业务的支撑。报告期内,业务定位和结构调整虽有一定的成绩,但客户忠诚度和品牌影响力仍然偏低,业务发展的推进仍存在较大阻力,故本行董事会仍将以开放的心态继续寻找优质的客户资源,继续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力争把本行业务做大、做强。
(二)继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15年,本行董事会密切关注监管动态,根据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一是组织修订完善了制定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决策和管理能力;二是推进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制定规范性通知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管理责任和职能,督促各管理方提报涉及的信息,确保我行股本安全,资产投放科学合理。
(三)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内控监督检查。
2015年,董事会继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控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监管部门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督促行经营班子和各部门积极开展内控自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对原有的内控架构及制度、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和修订完善;充实内审力量,强化内审管理,提升监督效果;同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协助本行进行风险梳理,确保公司业务合规、风险可控、内控有效。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2015年,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控信息披露关,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本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借助业务推广、客户拓展等多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经营管理信息,为增强本行透明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10.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执行情况
2015年,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共完成议案材料12份,形成决议12项;共组织召开董事会7次,共完成议案材料23份,形成决议23项。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10.4 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我行2015年度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吴伟同志辞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廖文义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等议案共12项,全体董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积极回答、解释股东代表所提出的有关问题。
10.5 董事会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我行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我行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15年,我行对全体董事的履职评价为称职。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我行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我行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程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我行高级管理层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015年,我行全体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第十一节 监事会报告
11.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本行监事会召开1次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了全部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本行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5月14日下午在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监事会关于对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3.《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稽核工作及2015年稽核工作计划的报告》;
8.《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案防工作及2015年案防工作计划的报告》;
9.《关于聘请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监督评价试行办法>的议案》;
11.《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监督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议案》;
12.《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评价试行办法>的议案》;
13.《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交有关提案的议案》。
11.2 报告期内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采取多角度、多途径对本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一是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2015年监事会列席了3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听取并审议了本行各项主要提案和决议,了解本行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本行经营业绩成果,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是监督本行内控检查整改力度,邀请发起行内审部门对本行开业以来的经营管理全面内控评价所提出的问题以及2014年湛江银监分局在并表管理和贷款情况现场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验证,有效发挥了监督效能。
三是充分利用本行内外各种途径,了解关于本行经营的各种信息,对本行运营状况保持高度的敏感,对本行重要事项保持密切关注与动态掌握。出席参与本行的相关会议,加强与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交流。同时,监事会留意关注外部媒体和公众对本行的评论情况,听取各方人士对本行的看法,各位监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多渠道获取较多有价值信息,实施精准决策。
11.3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运作,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认为本行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能够满足现阶段管理和运行要求,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本行于2015年11月6日向关联方中山市古镇燃气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行已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对关联方中山市古镇燃气有限公司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并获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重大关联交易符合本行工作流程。
2.报告期内,本行于2015年12月21日向关联方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行已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向董事会提交《关于对关联方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并获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重大关联交易符合本行工作流程。
截止期末,本行交联交易总额6900万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为12.9%,全部关联度指标为25.8%,符合监管要求。
(四)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意见
本行已建立了完整、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实现经营与发展的战略目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本行一项重要的持续性的工作,本行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继续不断完善、提高,以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五)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2015年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高管层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11.4监事会对董事的履职评价
2015年,全体董事遵守《公司章程》赋予的义务,勤劳、专业、高效履行职责,保守本行秘密,维护本行利益,在市场状况不够明朗的情况下,仍保持清晰的发展思路和坚定的发展方向,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对本行事务作出客观、专业、执行性强的判断,并通过合法渠道、方式、程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5位董事均能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加强与股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注重维护股东权益。能够从大局出发,不将个人利益凌驾于本行利益之上,正直履职;
我行执行董事能够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了解本行运行状况;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对于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讨论决策。监事会通过对本行董事的考评,本行所有董事会成员2015度的评价结果为称职。
11.5监事履行职责评价
(一)全体监事会成员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列席和参加本行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并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本行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本行董事会及其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本行规范运作。
(二)各位监事廉洁奉公,以全体股东利益和本行整体利益为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监事职责,未发现监事利用其在本行的职务和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
(三)各位监事能以负责的态度,积极关注本行的业务发展情况,认真审阅本行报送的各项材料,掌握议案的各类信息,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不同领域的从业经验,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进行认真严谨的表决,对本行在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上作出的科学决策具有积极作用。
经对监事会成员进行年度履职评价,2015年度监事会成员考评均为称职。
请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粤审[2016]157号)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