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对本行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公司简介
2.1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公司的外文名称:ZHONGSHAN GUZHEN NANYUE COUNTY BANK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NYCB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伟
注册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4号B12、B13、B14、B15卡商铺一二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28421
办公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4号B12、B13、B14、B15卡商铺一二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28421
公司网址www.gdnybank.com
电子信箱 nycb@nygzbank.com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陈玉敏
联系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4号B12、B13、B14、B15卡商铺一二层
电话:0760-88753802
传真:0760-88753810
邮箱:chenyumin@nygzbank.com
2.3 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7月19日
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687688
金融许可证编码:00361705
税务登记证编码:
粤国税字 442000050696915
粤地税字 44200005069691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经营业绩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4-12-31 |
2013-12-31 |
营业收入 |
41,724,192.294 |
30,361,925.34 |
资产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 |
15,660,273.44 |
8,348,112.10 |
资产减值损失 |
3,130,108.72 |
4,469,579.32 |
营业利润 |
12,530,164.72 |
3,878,532.78 |
利润总额 |
12,680,269.97 |
6,288,535.23 |
净利润 |
9,485,738.80 |
5,115,804.04 |
现金流情况: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218.18 |
-1,697,452,230.8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03 |
-6.79 |
3.2 盈利能力
项目 |
2014-12-31 |
2013-12-31 |
总资产收益率 |
0.92% |
0.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9% |
2.04% |
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 |
58.07% |
67.00% |
信贷成本 |
0.43% |
1.03% |
净利差(NIS) |
3.54% |
1.64% |
净息差(NIM) |
4.08% |
1.22% |
注:信贷成本=当期信贷拨备/当期平均贷款余额(含贴现);净利差=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平均计息负债成本率;净息差=净利息收入/平均生息资产余额。
3.3 资产负债情况
项目 |
2014-12-31 |
2013-12-31 |
一、资产总额 |
1,105,685,030.81 |
948,656,326.88 |
存放同业款项 |
54,208,644.06 |
11,626,602.71 |
贷款和应收款 |
802,491,247.73 |
655,058,105.82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其他 |
248,985,139.02 |
281,971,618.35 |
二、负债总额 |
843,812,770.86 |
695,905,010.31 |
吸收存款 |
818,034,549.26 |
665,540,486.46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 |
0 |
504,199.17 |
其他 |
25,778,221.60 |
29,860,324.68 |
三、股东权益 |
261,872,259.96 |
252,751,316.57 |
四、贷款减值准备 |
9,746,857.26 |
6,616,748.54 |
3.4 股东情况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2014年末持股余额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300 |
69.2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500 |
10 |
中山市阿鲁米尼照明有限公司 |
700 |
2.8 |
中山市三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750 |
3 |
蔡永权 |
1250 |
5 |
欧新见 |
1250 |
5 |
张锡文 |
1250 |
5 |
合 计 |
25000 |
100 |
第四节 风险管理
4.1 截止报告期末风险监管指标
项目 |
2014年 |
2013年 |
资本充足率 |
42.14% |
52.70%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40.64% |
51.52% |
流动性比例 |
70.58% |
84.09% |
存贷比 |
99.29% |
99.4% |
不良贷款比例 |
0 |
0 |
不良贷款比例 |
0 |
0 |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9.21% |
10%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1.88% |
10% |
4.2 最大十名客户贷款比例
序号 |
借款单位 |
借款金额 |
占总贷款比例 |
1 |
中山市杰明制衣有限公司 |
2480.75 |
3.05 |
2 |
中山市光耀贸易有限公司 |
2477.04 |
3.05 |
3 |
中山火炬开发区经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30 |
2.99 |
4 |
中山市东邦灯饰有限公司 |
2350 |
2.89 |
5 |
中山市小榄镇飞马照明制品厂 |
2320 |
2.86 |
6 |
中山市成运实业有限公司 |
2200 |
2.71 |
7 |
中山火炬开发区第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200 |
2.71 |
8 |
中山市中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50 |
2.52 |
9 |
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2000 |
2.46 |
10 |
中山市古镇镇冈南经济发展公司 |
2000 |
2.46 |
|
合计 |
22507.79 |
27.71% |
|
总贷款金额 |
81223.81 |
100% |
4.3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致使银行、投资者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公司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承兑、担保等公司类授信业务、个人类授信业务等表内外业务。报告期内,我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一)制度建设方面。参考发起行相关制度并结合我行具体实际情况,修订发布《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小微客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新拟定发布《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市场风险应急预案》等制度,修缮相关制度方面的漏洞,以切实加强相关领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
(二)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方面。加大对业务部门贷后管理工作的督导力度,提高贷后管理的执行力。强化贷后管理相关制度的落实,加大对存量授信业务的风险排查工作。结合日常贷后检查、现场检查发现的情况,一户一策,做好授信客户的跟踪管理工作。通过客户回访和贷后检查掌握客户的真实风险状况。年终辅以制定全面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以各业务部门自查为主,风险管理部抽查为辅的全面风险排查工作,并开展全行抵押物状态查询工作。
4.4 市场风险
(一)大力规范和加强授信业务中后期管理。要求经营部门密切关注用信客户日常经营和财务情况,加强对授信客户和抵质押物的现场检查,针对法相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强化对房地产行业以及钢贸行业等行业的价格走势情况,密切关注灯饰行业的整体状况,强化灯饰价格监测工作,现场与非现场监测工作并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相关市场利率风险。
4.5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或者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行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完善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指标和工作方式,做到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的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充足流动性储备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有效应对市场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有效监控、管理流动性风险,本行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大幅提高流动性风险监测频率,做到按日监控全行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以及全行资金头寸缺口情况;不断完善和细化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针对特定事件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同工作能力,提高风险应对效率。
本行非常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流动性保持充裕,重要的流动性指标均达到或高于监管要求;各项业务稳步增长,始终保持一定比例的优质流动性资产规模。
4.6 操作风险
(一)加强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和开展对一线部门及部门员工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加强部门内部人员岗位设置的完善工作;并定期进行家访和员工一对一谈心活动,从思想源头上牢筑案件防控防线。
(二)强化授权与监督,授信审批业务以及抵质押品保管等设置双人岗位,实行双人制约制度,降低员工权限操作风险。
(三)实行案件防控月检查制度,每月对立项案件进行风险排查,深入排查案件风险隐患。
(四)落实战略规划,制定本行发展规划,对核心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进行升级。
4.7 其他风险
本行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
(一)法律风险管控方面,本行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审查制度及法律事务案件管理制度,增强了法律风险的防范、控制与化解能力。
(二)合规风险管理方面,实施多项案件防控、合规管理措施与风险管控工具,实现了全年无重大案件、反洗钱“零处罚”的目标,为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效的合规支持。
第五节 重要事项
5.1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于2014年11月将中山市杰明制衣有限公司经济纠纷一案起诉至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现转移至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审理。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无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情况。
5.2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况。
5.3 报告期内本行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5.4 报告期内本行无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企业合并事项
5.5 本行未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5.6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与主发起行的交易方面,本行2014年并没有主动与主发起行广东南粤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年末报表中“存放同业清算款项”科目下所记载的53,791,096.21元,主要是由于本行作为现代支付系统、广州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的间接参与者,系统清算资金是通过在直接参与者广东南粤银行开立的存放同业清算账户进行清算,因此上述款项仅是我行的系统清算资金。主发起行对我行的资金支持方面,在我行建立之初,发起行便书面承诺在我行出现资金紧张时,会通过多种方式对我行进行资金支持,保持我行不出现流动性风险,但2014年我行并没有吸收发起行的同业资金。
5.7 报告期内本行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行农业和小微贷款合计占比91.01%%,累计发发放农户和小微企业户数为208户。
5.7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5.8 报告期内本行无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重大承诺事项
第六节 股东权益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 |
2014-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3-12-31 |
股本 |
250,000,000.00 |
|
|
25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795,639.52 |
|
|
795,639.52 |
盈余公积 |
1,460,154.28 |
948,573.88 |
|
511,580.40 |
一般风险准备 |
1,263,872.48 |
948,573.88 |
|
315,298.60 |
未分配利润 |
8,352,593.67 |
7,588,591.04 |
|
764,002.63 |
合计 |
261,872,259.95 |
9,485,738.80 |
|
252,386,521.15 |
6.2 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类型 |
户数 |
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4 |
212,500,000.00 |
85.00% |
个人股 |
3 |
37,500,000.00 |
15.00% |
合计 |
7 |
250,000,000.00 |
100.00% |
注: 1、国家股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政府背景平台公司持股
2、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持股
3、法人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是否领薪/津贴 |
持股数 |
提名人 |
分管工作范围 |
是否 兼职 |
任职 单位 |
实际工作天数 |
吴 伟 |
董事、董事长 |
男 |
42 |
是 |
0 |
广东南粤银行 |
主持董事会全面工作。兼管稽核部、人力资源工作。 |
是 |
广东南粤银行 |
167 |
唐本建 |
董事、行长 |
男 |
48 |
是 |
0 |
广东南粤银行 |
协助董事长工作,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分管综合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协管稽核部、人力资源工作。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125 |
凌剑波 |
董事、副行长 |
男 |
40 |
是 |
0 |
广东南粤银行 |
分管市场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营业部、业务部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249 |
袁松华 |
董事 |
男 |
49 |
否 |
0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无 |
是 |
中山市古镇镇政府 |
63 |
钟志文 |
董事 |
男 |
46 |
是 |
0 |
广东南粤银行 |
无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249 |
苏恩明 |
监事、监事长 |
男 |
58 |
否 |
0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监事会 |
是 |
中山市古镇镇政府 |
63 |
欧新见 |
监事 |
男 |
52 |
否 |
0 |
欧新见 |
无 |
是 |
中山市两益照明有限公司 |
20 |
张锡文 |
监事 |
男 |
49 |
否 |
0 |
张锡文 |
无 |
是 |
中山市泓基置业有限公司 |
20 |
蔡永标 |
监事 |
男 |
45 |
否 |
0 |
蔡永权 |
无 |
是 |
广东百佳百特实业有限公司 |
20 |
陈小霞 |
监事 |
女 |
41 |
是 |
0 |
员工大会 |
无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249 |
刘茂修 |
监事 |
男 |
32 |
是 |
0 |
员工大会 |
无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249 |
谭文波 |
监事 |
男 |
38 |
是 |
0 |
员工大会 |
无 |
否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249 |
7.2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何强同志不再担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同意高宇辉同志不再担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意刘建辉同志不再担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同时,经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山监管分局审查核准任职资格,同意凌剑波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意唐本建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担任行长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意钟志文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经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吴伟同志不再担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行长;同意吴伟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7.3 机构情况和员工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各类网点2个(总行营业部、海洲支行)。本行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
地址 |
网点数(个) |
资产规模(元) |
员工人数(人) |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 |
中山市古镇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4号B12、B13、B14、B15卡商铺一二层 |
2 |
1,105,685,030.81 |
63 |
(二)员工情况
2014年末,我行人员队伍由年初的58名增至63名员工,其中内勤员工35名,外勤人员28名;具有本科学历 37人(其中获学士学位的 29人),大专学历24人,其他学历2人,大专以上人员占在岗人数的 96.8%。
第八节 公司治理
8.1 公司组织架构图
8.2 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要求,致力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行建立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议事规则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等有关规定,有效发挥职能。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承担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与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开展董、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有效履行各项监督职权和义务。本行管理层遵守诚信原则,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董事会决策开展经营管理。
8.3 本行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完整情况
本行与控股股东在业务、机构、人员、财务、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的经营能力。业务方面,本行拥有自主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体系;机构方面,本行具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结构;人员方面,本行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经营管理层成员均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财务方面,本行建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单独核算,独立纳税;资产方面,本行资产完整,产权关系明确。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活动场所和工业产权、商标注册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不存在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
8.4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机制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根据全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本行将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第九节 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9.1 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14年本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批准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财务预算》等13项议案。
9.2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内容
2014年4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2016年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高宇辉、刘建辉等同志辞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何强同志辞去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凌剑波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唐本建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钟志文同志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聘请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13项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2.5亿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发起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第十节 董事会报告
10.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管理情况
截止2014年末,我行各项经营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其中,资产总额110568.50万元;各项存款余额81803.45万元,完成率为101.53%;各项贷款余额81223.81万元,完成率为101.53%;实现经营利润1581.04万元,完成率为105.40%;实现净利润948.57万元,完成率为118.57%。在业务发展的同时,我行保持了各项经营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的良好态势。截止2014年末,注册资本金25000万元,资本充足率达到42.14%,核心资本充足率40.64%;不良贷款率为零。
10.2 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董事会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研究布署我行重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科学调度各种资源,合理安排经营管理,积极探索做大做强的新途径,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保证了我行平稳快速发展。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依照相关法律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努力维系相关方的良好沟通关系,打造高效的信息渠道,争取发展先机。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我行利益最大化。紧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本行风险经营的实际问题,逐步进行精细化改革,把握风险防控关键点,促进风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的扩展。
10.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执行情况
2014年,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1次,共完成议案材料13份,形成决议13项;共组织召开董事会4次,共完成议案材料24份,形成决议24项。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10.4 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我行2014年度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财务预算》等议案共13项,全体董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积极回答、解释股东代表所提出的有关问题。
10.5 董事会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我行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我行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14年,我行对全体董事的履职评价为称职。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我行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我行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程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我行高级管理层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014年,我行全体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第十一节 监事会报告
11.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本行监事会召开2次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了全部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本行章程的规定。
(一)2014年4月18日,本行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年度稽核工作及201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年度案防工作及201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聘请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3-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提交有关提案的议案》等9项议案。
(二)2014年12月24日,本行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听取了发起行对本行进行全面内控评价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的重点情况进行提问;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了监事会成员对《银监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理解。
11.2 报告期内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遵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事会采取多种形式对本行的经营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2014年监事会列席了3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听取并审议了本行各项主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本行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本行经营业绩成果,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督促本行高级管理层开展内控检查活动,邀请发起行内审部门对本行开业以来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检查发现问题94项,至2014年末,本行已整改完成84项,余下的整改工作将于2015年7月前全部完成。
(三)充分利用本行内外各种途径,了解关于本行经营的各种信息,对本行运营装况保持高度的敏感,对本行重要事项保持密切关注与动态掌握。出席参与本行的相关会议,加强与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交流。同时,监事会留意关注外部媒体和公众对本行的评论情况,听取各方人士对本行的看法,各位监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掌握了较多有价值的信息。
(四)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例会,对经营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对收集到的各种经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判断市场动向和本行运行态势。
11.3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对本行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14年度,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成员均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历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4年,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行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本行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行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执行;2014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本行的财务情况。
(三)对本行风险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行风险管理工作予高度关注,对本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较为完善,并正在努力改进风控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步提升我行风险管理水平,在发展过程中虽遇到风险预警的情况,但仍能较好处理,保障了我行资产安全。
(四)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建立了完整、规范、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实现经营与发展的战略目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本行一项重要的持续性的工作,本行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继续不断完善、提高,以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五)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2014年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高管层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11.4监事会对董事的履职评价
2014年,全体董事遵守《公司章程》赋予的义务,勤劳、专业、高效履行职责,保守本行秘密,维护本行利益,在市场状况不够明朗的情况下,仍保持清晰的发展思路和坚定的发展方向,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对本行事务作出客观、专业、执行性强的判断,并通过合法渠道、方式、程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5位董事均能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加强与股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注重维护股东权益。能够从大局出发,不将个人利益凌驾于本行利益至上,正直履职。
我行执行董事能够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了解本行运行状况;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对于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讨论决策。监事会通过对本行董事的考评,本行所有董事会成员2014度的评价结果为称职。
11.5监事履行职责评价
(一)全体监事会成员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列席和参加本行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并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本行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本行董事会及其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本行规范运作。
(二)各位监事廉洁奉公,以全体股东利益和本行整体利益为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监事职责,未发现监事利用其在本行的职务和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
(三)各位监事能以负责的态度,积极关注本行的业务发展情况,认真审阅本行报送的各项材料,掌握议案的各类信息,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不同领域的从业经验,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进行认真严谨的表决,对本行在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上作出的科学决策具有积极作用。
经对监事会成员进行年度履职评价,2014年度监事会成员考评均为称职。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15〕35 号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雯宇 |
中国·广州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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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
资 产 负 债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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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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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商银01表 |
编制单位: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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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注释号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注释号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资产: |
|
|
|
负债: |
|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1 |
236,522,107.51 |
271,605,416.2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8 |
19,784,780.95 |
24,800,000.00 |
存放同业款项 |
2 |
54,208,644.06 |
11,626,602.71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9 |
|
504,199.17 |
贵金属 |
|
|
|
拆入资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吸收存款 |
10 |
818,034,549.26 |
665,540,486.46 |
应收利息 |
3 |
1,919,922.01 |
1,163,431.37 |
应付职工薪酬 |
11 |
|
228,000.00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4 |
802,491,247.73 |
655,058,105.82 |
应交税费 |
12 |
1,657,078.02 |
1,080,697.6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应付利息 |
13 |
4,247,449.72 |
3,462,687.91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预计负债 |
|
|
|
应收款项类投资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其他负债 |
14 |
88,912.91 |
653,734.59 |
固定资产 |
5 |
1,586,566.33 |
1,564,191.12 |
负债合计 |
|
843,812,770.86 |
696,269,805.73 |
无形资产 |
6 |
25,156.67 |
32,928.67 |
股东权益: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406,119.05 |
|
股本 |
15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其他资产 |
7 |
8,525,267.45 |
7,605,650.90 |
资本公积 |
16 |
795,639.52 |
795,639.52 |
|
|
|
|
减:库存股 |
|
|
|
|
|
|
|
盈余公积 |
17 |
1,460,154.28 |
511,580.40 |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18 |
1,263,872.48 |
315,298.60 |
|
|
|
|
未分配利润 |
19 |
8,352,593.67 |
764,002.63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
261,872,259.95 |
252,386,521.15 |
资产总计 |
|
1,105,685,030.81 |
948,656,326.88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
1,105,685,030.81 |
948,656,326.88 |
法定代表人: |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利 润 表 |
|||
2014年度 |
|||
|
|
|
会商银02表 |
编制单位: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 |
注释号 |
本期数 |
上期数 |
一、营业收入 |
|
41,724,192.29 |
30,361,925.34 |
利息净收入 |
1 |
41,523,180.26 |
16,899,172.91 |
利息收入 |
|
57,962,605.78 |
40,161,922.05 |
利息支出 |
|
16,439,425.52 |
23,262,749.14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 |
201,012.03 |
123,702.04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212,427.73 |
136,613.40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11,415.70 |
12,911.3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 |
|
13,339,050.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其他业务收入 |
|
|
|
二、营业支出 |
|
29,194,027.57 |
26,483,392.56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 |
1,836,596.10 |
1,672,371.97 |
业务及管理费 |
5 |
24,227,322.75 |
20,341,441.27 |
资产减值损失 |
6 |
3,130,108.72 |
4,469,579.32 |
其他业务成本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12,530,164.72 |
3,878,532.78 |
加:营业外收入 |
7 |
150,105.25 |
2,420,002.45 |
减:营业外支出 |
8 |
|
10,000.00 |
四、利润总额(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2,680,269.97 |
6,288,535.23 |
减:所得税费用 |
9 |
3,194,531.17 |
1,537,526.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9,485,738.80 |
4,751,008.62 |
六、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现 金 流 量 表 |
|
||||||
2014年度 |
|
||||||
|
|
|
会商银03表 |
|
|||
编制单位: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人民币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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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注释号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151,989,863.63 |
-2,277,578,807.15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5,015,219.05 |
24,800,000.00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57,418,542.87 |
42,937,336.0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 |
150,105.25 |
2,420,002.4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204,543,292.70 |
-2,207,421,468.63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150,563,250.63 |
442,488,353.04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8,886,268.01 |
-997,868,042.91 |
|
|||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15,666,079.41 |
23,888,839.26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13,786,793.11 |
10,044,701.6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4,910,044.27 |
2,186,954.17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 |
10,018,639.09 |
9,289,956.9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203,831,074.52 |
-509,969,237.7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12,218.18 |
-1,697,452,230.85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690,289,247.59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3,339,050.39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703,628,297.9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2,099,753.62 |
6,696,735.0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2,099,753.62 |
6,696,735.0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099,753.62 |
1,696,931,562.9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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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1,387,535.44 |
-520,667.87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3,185,582.99 |
3,706,250.86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1,798,047.55 |
3,185,582.99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
||||||
六、表外科目
(一) 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是指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包括两部分:或有风险的表外业务,即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如贷款承诺等;无风险的表外业务主要包括结算、受托业务。
(二) 或有风险
1.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承兑申请人向本行申请,经本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2.信用证指本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3.银行保函指本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收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本行按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贷业务。
4.本行受财政部委托作为代理人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前兑付持有的凭证式国债,本行有义务按提前兑付安排确定的凭证式国债本金及至兑付日的应付利息履行兑付责任。
5.本行或有风险主要项目余额如下:
项目名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承兑汇票 |
250,840,593.00 |
185,410,329.43 |
合 计 |
250,840,593.00 |
185,410,329.43 |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
与本行的关系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行母公司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本行法人股东 |
中山市阿鲁米尼照明有限公司 |
本行法人股东 |
中山市三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本行法人股东 |
蔡永权 |
本行自然人股东 |
(二)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关联方未结算项目金额
关联方名称 |
存放同业余额 |
吸收存款余额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3,791,096.21 |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67,517,426.80 |
中山市阿鲁米尼照明有限公司 |
|
104,003.30 |
中山市三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
58,913.65 |
蔡永权 |
|
34,782.54 |
2.其他关联方交易
(1)提供或接受劳务
关联方名称 |
利息收入 |
利息支出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16,797.53 |
|
(2)租赁
关联方名称 |
租赁费 |
中山市古镇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979,081.28 |
八、承诺事项和或有事项
经营租赁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在未来期间所需要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年以内 |
1,979,081.28 |
1,979,081.28 |
1-2年 |
1,814,157.84 |
1,979,081.28 |
2-3年 |
|
1,814,157.84 |
3-4年 |
|
|
合计 |
5,772,320.40 |
5,772,320.40 |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15年1月25日,本行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事项。
十、金融工具风险管理
(一) 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概述
本行的经营活动大量运用了金融工具。本行以固定利率或浮动吸收不同期限的存款并将这些资金运用于利率较高的长期贷款以增加利差,同时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保证负债到期后及时偿还。本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体系下,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本行业务通过同时向企业或个人提供多种形式的信贷服务以获得高于平均水平的利差(扣除准备金后)。此类金融工具不仅包括资产负债表内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还包括提供担保和其他承诺。
1.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
本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积极的风险管理,追求经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的最大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2. 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容
本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对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具体包括:维护全行风险治理结构的正常运转,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授权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法律和合规管理,风险计量工具和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以及定期编制风险报告,向高级管理层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其他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工作。
3. 金融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本行董事会对本行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通过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本行的风险管理职能。本行行长监督本行的风险管理,直接向本行董事会汇报风险管理事宜。本行的风险管理职能均集中在总行层面,并明确了内部各部门对金融风险的监控。
(二) 信用风险
1.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贷款、承兑、担保、债券投资等表内、表外业务。
2.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在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如不符合相互抵销条件的净额结算协议等)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的金额,系指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本行最大信用风险敞口金额列示如下: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资产负债表内项目风险敞口: |
|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235,141,607.81 |
269,772,920.29 |
存放同业款项 |
54,208,644.06 |
11,626,602.71 |
应收利息 |
1,919,922.01 |
1,163,431.37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802,491,247.73 |
655,058,105.82 |
其他资产 |
8,525,267.45 |
7,605,650.90 |
小 计 |
1,102,286,689.06 |
945,226,711.09 |
资产负债表外项目风险敞口: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50,840,593.00 |
185,410,329.43 |
小 计 |
250,840,593.00 |
185,410,329.43 |
合 计 |
1,353,127,282.06 |
1,130,637,040.52 |
3. 金融资产的信用质量信息
(1) 金融资产的逾期及减值情况
未逾期金融资产是指本金和利息都没有逾期的金融资产。已逾期金融资产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是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后确定的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主要参考本行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五级分类标准划分的金融资产信用质量情况进行评估。
1) 本行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融资产的信用质量信息分项列示如下:
项 目 |
未逾期未减值 |
已逾期未减值 |
已减值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235,141,607.81 |
|
|
存放同业款项 |
54,208,644.06 |
|
|
应收利息 |
1,919,922.01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777,981,437.73 |
24,509,810.00 |
9,746,857.26 |
其他资产 |
8,525,267.45 |
|
|
合 计 |
1,077,776,879.06 |
24,509,810.00 |
9,746,857.26 |
(续上表)
项 目 |
小 计 |
减值准备 |
净 值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235,141,607.81 |
|
235,141,607.81 |
存放同业款项 |
54,208,644.06 |
|
54,208,644.06 |
应收利息 |
1,919,922.01 |
|
1,919,922.01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812,238,104.99 |
9,746,857.26 |
802,491,247.73 |
其他资产 |
8,525,267.45 |
|
8,525,267.45 |
合 计 |
1,112,033,546.32 |
9,746,857.26 |
1,102,286,689.06 |
2) 本行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金融资产的信用质量信息分项列示如下:
项 目 |
未逾期未减值 |
已逾期未减值 |
已减值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269,772,920.29 |
|
|
存放同业款项 |
11,626,602.71 |
|
|
应收利息 |
1,163,431.37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655,058,105.82 |
|
6,616,748.54 |
其他资产 |
7,605,650.90 |
|
|
合 计 |
945,226,711.09 |
|
6,616,748.54 |
(续上表)
项 目 |
小 计 |
减值准备 |
净 值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269,772,920.29 |
|
269,772,920.29 |
存放同业款项 |
11,626,602.71 |
|
11,626,602.71 |
应收利息 |
1,163,431.37 |
|
1,163,431.37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661,674,854.36 |
6,616,748.54 |
655,058,105.82 |
其他资产 |
7,605,650.90 |
|
7,605,650.90 |
合 计 |
951,843,459.63 |
6,616,748.54 |
945,226,711.09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