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9 17:42:43
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26日发行2016年第十二期单位大额存单,发行规模5100万元,产品期限一年,年利率2.175%,认购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小变动金额1万元,固定利率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兑付利息=本金*年利率)。本期产品不可提前支取、不可转让、不可提前赎回、可质押。
本期产品定向发行至南粤银行广州分行,请详询当地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