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
产品代码:2016M01B06 | 产品类别:滚存型 |
发售起始日期:2016-07-01 | 发售截止日期:2016-07-07 |
产品到期日:2016-08-12 | 预期收益率:4.5% |
投资类型:浮动收益型 | 风险评级:R2(稳健型) |
销售渠道:网上,手机,网点 | 币种:人民币 |
产品名称 |
“宝盈理财”如意2016M01B06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
代码:GDNY_RY_2016_M01B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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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登记号:C1083016000130 |
|
目标客户 |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个人及机构客户。 |
认购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5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机构客户50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
购买方式 |
通过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广东南粤银行网银认购 |
期限 |
35天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发行规模 |
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
申购与赎回 |
产品起息后不设申购与赎回 |
滚动方式 |
若客户不提前预约终止,则产品到期后,理财收益将于理财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入客户理财账户,本金将自动滚入下一运作周期(运作周期届满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非节假日周期届满日);若客户提前预约终止,则理财本金与收益将于理财到期后2个工作日内划入客户理财账户。 |
募集期 |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 |
起始日 |
2016年7月8日。理财产品自起始日起息。 |
到期日 |
2016年8月12日 |
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
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
下期产品预约终止日 |
起始日-到期日前2天 |
理财资金托管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投向 |
本期产品募集的资金全额投资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具体以每期产品的实际投向为准),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上述规定区间)。 |
预期参考年化收益率 |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费(年化)0.2%-1%(若有),理财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率(年化)为产品募集总金额的0.03%,若扣除上述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客户预期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5%。 |
收益率测算 |
在理财资产完全按预期价格足额收回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按照客户实际购买理财金额对应的理财收益率进行分配;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足额收回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资产实际处分情况,来计算投资者应得理财收益。 |
募集期是否计算 |
是,但募集期间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
认购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5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机构客户50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
收益计算方法 |
期末收益=投资本金×实际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
客户提前终止权 |
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但在投资期内,客户可在本周期起息日至到期日前二天(不含)期间选择预约终止(只能预约全部资金终止),下一周期起息日即为终止日。 |
银行提前终止权 |
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事件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
税务处理 |
我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其他规定 |
1、投资者签署《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后,即视为投资者同意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在认购日从投资者账户中冻结其签约本金,募集期间冻结资金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
2、本产品不可质押 |
“宝盈理财”如意2016M01B06号人民币
理财产品说明书
客户须知
1、本说明书与《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广东南粤银行“宝盈理财”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表及风险提示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2、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做出投资决策,不受任何误导、诱导。在认购本产品前,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确保完全明白此类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3、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存在投资风险。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南粤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本着尽职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投资者的理财资金,但理财产品相关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相关的投资收益由投资者获得。本产品说明书对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表述仅供参考,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东南粤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4、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5、本说明书所有条款解释权归广东南粤银行所有。
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以下风险揭示内容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但不限于信托计划、银行间市场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信托受益权等金融产品。如果信托融资的借款人、本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及债券发行人等发生信用违约,则可能影响投资收益,出现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情况;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信托融资等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影响理财产品收益。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人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也不设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隐藏流动性风险。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5、管理风险:由于理财产品管理人受技能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投资收益,导致本金遭受损失和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零的风险。
6、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满,募集总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本理财产品在募集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广东南粤银行判断难以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决定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7、提前终止的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本理财产品发生本产品说明书 “提前终止”部分规定的情形,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及不能进行再投资的风险。
8、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信托融资逾期)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或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会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投资者将面对理财期限延长的风险。
9、信息传递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不可抗力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或造成影响。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首页的风险提示)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宝盈理财”如意2016M01B06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
代码:GDNY_RY_2016_M01B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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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登记号:C108301600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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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
经我行风险评估,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个人及机构客户。 |
认购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5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机构客户50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
购买方式 |
通过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广东南粤银行网银认购 |
期限 |
35天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发行规模 |
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
申购与赎回 |
产品起息后不设申购与赎回 |
滚动方式 |
若客户不提前预约终止,则产品到期后,理财收益将于理财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入客户理财账户,本金将自动滚入下一运作周期(运作周期届满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非节假日周期届满日);若客户提前预约终止,则理财本金与收益将于理财到期后2个工作日内划入客户理财账户。 |
募集期 |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 |
起始日 |
2016年7月8日。理财产品自起始日起息。 |
到期日 |
2016年8月12日 |
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
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
下期产品预约终止日 |
起始日-到期日前2天 |
理财资金托管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投向 |
本期产品募集的资金全额投资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具体以每期产品的实际投向为准),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上述规定区间)。 |
预期参考年化收益率 |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费(年化)0.2%-1%(若有),理财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率(年化)为产品募集总金额的0.03%,若扣除上述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客户预期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5%。 |
收益率测算 |
在理财资产完全按预期价格足额收回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按照客户实际购买理财金额对应的理财收益率进行分配;在部分或全部资产未能完全按预期价格足额收回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资产实际处分情况,来计算投资者应得理财收益。 |
募集期是否计算 |
是,但募集期间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
认购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5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机构客户50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
收益计算方法 |
期末收益=投资本金×实际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
客户提前终止权 |
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但在投资期内,客户可在本周期起息日至到期日前二天(不含)期间选择预约终止(只能预约全部资金终止),下一周期起息日即为终止日。 |
银行提前终止权 |
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事件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广东南粤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
税务处理 |
我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其他规定 |
1、投资者签署《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后,即视为投资者同意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在认购日从投资者账户中冻结其签约本金,募集期间冻结资金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
2、本产品不可质押 |
二、 投资管理
1、 基础资产构成
本理财产品投资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具体以每期产品的实际投向为准)。
2、 投资管理人
广东南粤银行为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负责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运作与产品管理。
3、 基本原理原则
(1)合规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广东南粤银行相关规章制度。
(2)客户利益最大化:以维护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安全和收益保障作为组合构建的最高准则。
(3)尽职透明:严格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对应协议书约定的专项理财资产运作方式范围内履行尽职管理责任,并对本理财产品风险予以充分揭示和披露。
三、 理财收益计算示例
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收益,广东南粤银行对本理财产品不做出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2、 风险示例
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和获得利息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将根据投资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的本金及理财收益。如到期只能收回本金及部分利息,则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最高收益;如到期未能按时收回任何利息,则本理财产品收益为负,投资者将损失部分本金;如发生基础资产无法回收全部本金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
3、 投资者所得收益说明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广东南粤银行对本理财产品不做出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当理财计划实现的年化收益率超出参考年化收益率时,投资者只能获得本说明书中注明的对应档次参考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作为广东南粤银行管理费;若小于本说明书中的对应档次的参考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到期年化收益率则根据资产实际回收情况计算。
4、 投资者所得收益计算示例
(1) 计算公式:
投资者理财收益=认购本金*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 计算示例:
假设客户理财本金为50,000元,对应档次的预期最高年化参考收益率为4.5%,实际理财天数35天,
A:若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为4.6%,则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为:
投资者的理财收益=50,000×4.5%×35/365= 215.75元
B:若客户理财产品到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为4.4%,则投资者的理财收益为:
投资者的理财收益=50,000×4.4%×35/365= 210.96元
(上述示例数据均采用假设数据计算,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四、 内部风险评级
1、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分别为较低风险级别。
2、本风险评级为广东南粤银行内部评级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R2
内部风险评级 |
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R2 |
|||
风险评级 |
风险程度 |
适合的投资者 |
适合投资策略 |
|
R1 |
低 |
保守型 |
风险控制 |
|
R2 |
较低 |
稳健型 |
稳健发展 |
|
R3 |
中 |
平衡型 |
均衡成长 |
|
R4 |
较高 |
成长型 |
积极进取 |
|
R5 |
高 |
进取型 |
风险承受 |
(本评级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五、信息披露及投诉方式
1、信息披露:广东南粤银行不单独为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的有关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的账单。广东南粤银行在到期日前1天内公布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到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0-961818)或登陆广东南粤银行网站: http://www.gdnybank.com进行查询。
2、如本理财计划发生提前终止,广东南粤银行将于实际终止清算日的前1个工作日在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有任何异议或意见,可联系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广东南粤银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0-961818)。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在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风险。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监管部门理财业务相关规定,请您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重要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最不利投资情形发生时,客户的本金可能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风险评级为R2级,产品期限为 35天 ,仅适合风险评级为“进取型”、“成长型”、“平衡型”、“稳健型”的客户认购。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金融市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金融市场投资品种的价值和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信用风险。产品存续期间,如果发生信托公司违约、挪用信托财产,理财计划所投资的债券、信托计划或其他投资品种不能如期兑付本息,或回购融资人,或同业存款交易对手违约等情况,本理财产品有可能遭受损失。
3.利率风险。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投资标的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盈利水平,上述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有约定的存续期限,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且本产品可能面临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者选择变现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广东南粤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发布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该条款的约定及时登陆广东南粤银行网站或向广东南粤银行理财经理咨询。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使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7.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结束时,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规模要求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广东南粤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广东南粤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在您签署本理财产品的客户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独立作出是否认购理财产品的决定。
本风险提示书及相应的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提示方: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广东南粤银行理财客户:
您好!为便于您顺利在我行办理理财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客户权益内容,选择适合产品并维护自身权益。
任何疑问请详询理财经理或拨打我行全国统一联系电话0759-961818。
一、 理财产品办理流程
我行理财产品可通过营业柜台和网上银行两种方式进行认购,其中认购主流程如下:
我行强烈建议您采用网上银行渠道进行理财产品认购,系统会提示您进行每一步操作,产品办理更加方便快捷。
二、风险测评流程
1、客户风险测评采用《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书》进行,您须回答涉及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五个方面共10小题,得出风险测评结果。
2、客户首次认购理财产品前必须在我行网点进行风险测评,有效期1年,期间认购理财产品无需再次测评;若您超过1年未再次进行风险测评或判断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生变化,应在我行网点或网上银行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3、风险测评评级定义、及各评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关系详见下表:
客户风险测评等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登记匹配表 |
|||||
理财产品 |
R1 |
R2 |
R3 |
R4 |
R5 |
保守型 |
√ |
|
|
|
|
稳健型 |
√ |
√ |
|
|
|
平衡型 |
√ |
√ |
√ |
|
|
成长型 |
√ |
√ |
√ |
√ |
|
进取型 |
√ |
√ |
√ |
√ |
√ |
三、理财信息披露
1、理财产品收益率、产品终止或提前终止、产品延期、产品清算、产品净值、结构性产品挂钩标的市场表现等信息,我行将在银行网站发布公告,请您及时登录广东南 粤银行网站(www.gdnybank.com),或到广东南粤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0759-961818查询。
2、重大事项披露和披露方式:对于我行认为已经、即将或可能对理财产品的全体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广东南粤银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及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告。
3、上述信息的披露渠道为广东南粤银行网站公告,请您注意经常查阅、也可拨打0759-961818咨询。您预留在广东南粤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于我行柜台办理信息更新。
四、客户咨询渠道及广东南粤银行联系方式
若您在理财产品办理中有任何的疑问或不满,可拨打我行全国统一联系电话0759-961818进行咨询或投诉;或莅临广东南粤银行就近网点咨询我行理财经理。
本人已阅读并领取“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充分了解理财产品办理流程、风险测评流程和信息披露等方式。
投资者(签名):
银行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权益须知一式三联,第一、二联银行留存、第三联客户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