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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贷款

业务简介
南粤村镇银行秉承“一切为您着想”的服务理念,专为在中山投资、经商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量身定制个人经营性贷款,为你的事业助一臂之力。

贷款对象
包括自然人、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全部由自然人入股组成的合伙企业的主要合伙人、全部由自然人入股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

借款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25周岁到60周岁之间,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借款人应具有三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无不良记录;
3、借款人或配偶为经营实体的实际拥有者;
4、经营管理情况良好,贷款用途明确、合规合法;
5、在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用途
用于借款人合法的经营活动正常资金需要。

贷款金额
以住房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采取其它方式的按本行相关规定办理。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反映借款人经营活动和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3、抵(质)物权属证明材料;
4、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5、本行要求的其它材料(具体资料请向我行客户经理面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