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简介:
指我行应某交易(贸易项下、合约关系、经济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的要求,而向交易的另一方担保该交易项下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做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
● 申请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在我行开立账户;
3.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标书;
4.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金和反担保。
● 期限和收费标准:
1.期限:一年之内,一般不超过三年;
2.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 业务流程:
1.出票人申请,提供所需资料;
2.银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协议、落实担保等前提条件;
4.银行出具保函;
5.到期注销。
● 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公司章程,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证明保函交易背景的合同、协议、标书等;
6.保证金、抵(质)押物品权属证明、反担保合同;
7.近期财务报表及其它资料